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我们应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规章制度的范文中体现了组织对成员的规范要求和对工作的明确指导。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急救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六、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七、卫生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八、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1、切实加强救护车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救护车管理档案以及内部管理规定。
2、xxxx牌救护车(xxxx)作为xxxx的医疗救护用车,原则上只能做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等工作使用,严禁挪作它用。
3、xxxx牌救护车(xxxx)作为xxxx的送病人和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须开派车单,xxxx用车由xxxx到办公室开派车单,由用车人拿派车单通知驾驶员出车。离开xxxx辖区的公务用车须分管领导签字后派车。救护用车由临床医生或护士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
5、救护车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检修,保持良好车况,挂牌率、参审率、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6、救护车(除工作以外)每天须停放在单位车库或单位坝子。
7、救护车加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每次加油后须48小时内报账。
1、xxxx现有驾驶员两名,分别为xxxx驾驶长安牌救护车(xxxx),xxxx驾驶金龙牌救护车(xxxx)。
2、救护车驾驶员要对救护车经常进行保养,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随时保证医疗和急救用车。
3、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伤病员服务。
4、救护车(除工作时间以外)停放在其它地方发生被盗、刮花等,均由该车驾驶员自行负责维修。
5、救护车维修应先写出申请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待院长签字后方可修理,若自行维修,未履行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本车驾驶员自行承担。(路途临时车辆抛锚,须请示后维修。)。
1、xxxx实行目标制并交纳保证金,每位驾驶员每年交纳保证金500元,按照卫生局车辆安全工作考核在85分以上且未出现车辆安全事故的返还保证金,并在年终给予相应奖励。
2、对出现交通事故或严重车辆事故的驾驶员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3、使用救护车有违规行为的将扣除保证金,所发生的事故由本车驾驶员承担,并作出处罚,违规行为包括(a、除接送病人外,未经请示,救护车离开本辖区的。b、非使用期间,救护车未停放在本单位内的。c、动用救护车从事私人载客等非法营运的。d、将救护车借给他人使用的。e、违反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驾驶员出车返回单位后不填写出车记录的和非使用期间,救护车未停放在本单位内的。发现一次在当月奖金中扣除10元/次。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1、认真完成部门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
2、每次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超载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每月做好一次各部门用车统计。
5、车辆用毕后,停泊在医院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上好报警器等。
6、认真做好车辆维护、按时保养及年审等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并且做好油料的购买、交纳有关车辆费用等工作。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统计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8、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对领导和普通教职工要一视同仁。
9、出车送达时,未经用车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应听从用车人安排。
10、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11、协助文印室做好资料装订工作。
12、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坚守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出车,有事离开医院应向办公室报告;。
14、车辆按规定停放,做好检修、保养和必要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1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节约用油;。
17、负责医院职工的接送。
18、做好出车记录,检修、保养记录。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官员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一)惩罚制度。
5、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予以直接解聘;
8、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0、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解聘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按规定给予全部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此制度。
2.此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每星期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是否正常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如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碰擦、追尾等事故,则有司机承担产生的费用。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费用。如有特殊情况违章,则由公司承担费用。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9.承运货物应认真清点核对,确保货物数量准确。不得承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
10.按调度指定路线行车,不绕道不拉私货谋私利,严禁带无关人员乘车;
12.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降低成本,节省不必要的开支;
14.车辆异常损坏应填写说明报告,经车管人员共同鉴定是质量问题还是驾驶员责任问题,属质量问题的追究厂家责任,属驾驶员责任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损失。
15.车辆外修更换配件,不论材质,大小,一律带回公司车管部登记核销;
16.上述条例从驾驶员接车签字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工作,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安全礼让,服从管理,维护交通安全。
二、驾驶员不得将所驾车辆交于他人驾驶,不得交于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三、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车况,要经常检查车辆机油、水等各个部件,保证车况良好和整洁,不开装置不全的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凑合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驾驶员在开车时应集中精力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因个人行为造成违章罚款和轻微交通事故应个人承担。
五、驾驶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需经交通部门处理后,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者应承担损失数额30%,负次要责任应承担损失数额20%。
六、驾驶员需认真驾驶,安全行车,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和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年底奖驾驶员500元奖金。
七、驾驶员如需要辞职,需在15天之前通知公司,并积极处理完自已所驾车辆的一切违章。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校车安全现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了,作为一个校车司机,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责任。为确保乘坐学生班车学生的交通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兹保证:
1、在接送学生的途中,不超速,特别是阴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寒冷天,减速慢行。
2、保证车辆不超员、不超载。
3、保证不开英雄车、义气车,不疲劳驾驶。
4、在接送学生的整个过程中谨慎驾驶,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6.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7.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8.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9.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
10.认真执行中心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11.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12.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3.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若违反以上规定甘愿接收以下处罚: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xx。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二条按车辆保养的`基本要求及时进行冲洗、擦拭、加油、加液、车内卫生整理等,使车辆始终保持清洁、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小修不出厂自己动手干;大修报请领导批准,要派专人负责维修,杜绝病车上路,确保车辆安全不出事故。每周定期向领导汇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安全上路,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司机要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全方位记载出车情况,要做到一次一记,具体、准确无误,为财务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据。同时办公室做好每辆车的出车记录,出现违章、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五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行政法规,绝不违章开车。严禁酒驾,酒驾产生的一切后果司机负全责。
第六条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厚违章,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使用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七条加油一般实行定点制,由财务办理油卡,特殊情况由加油站凭证直接报销。严禁将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按挪用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
第八条司机在开车之余,应首先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小修,此外,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从事厂内环境卫生或其他杂活等工作。做到忙时跑外,闲时忙内。
第九条公司员工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1)运输车司机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礼貌行车、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车,严禁无证驾驶,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出车未携带证件者,处以罚款200元/次。违反交通规则(如信号灯等),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公司并处罚款以500元/次。
(2)混凝土运输车司机按时上、下班,按时出车,依照运输排次顺序由调度安排执行混凝土运送任务,为满足客户施工要求,调度人员有权应急调动车辆,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必须服从,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搅拌车司机等候装料时,不按顺序排队、不听从调度指挥装料,故意堵塞场区道路、影响生产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3)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在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罐反转,确保罐内五积水,否则造成的混凝土损失由混凝土运输车司机承担经济损失部分30%。
(4)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在装料时应按照主机操作人员的指令进行装车,因混凝土运输车接料口偏斜或大反转撒落出混凝土,造成经济损失,由运输车司机承担。
(5)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发现混凝土拌合物状态异常应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进行确认、处理,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搅拌罐4~6转/分低速转动,运输到工地后,卸料前应快速转动搅拌罐60~90秒,使混凝土拌合均匀,方可反转卸料。在进行质量检查时,不配合看料员进行看料、取样、不按要求将随车携带的配合比报告或其他资料及时送达工地者,处以罚款100元/次。
(6)运输车司机应核实运输工地、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在运输车上放混凝土强度等级标识,混凝土运送至施工工地后,驾驶员不得私自往搅拌罐加水及其他物料,一经核实发现将按公司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7)混凝土运送至施工工地后,要求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运输车内混凝土浇筑完应要求施工方在运输单上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
(8)混凝土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的时间宜控制在90分钟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0度时,时间可延长30分钟,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与工地沟通对该车混凝土作出处理。
(9)运输车司机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到达工地时间和卸料结束时间,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将发货单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理。搅拌车司机必须在次日上午八点钟前,将财务统计所需单据交至调度,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在装运混凝土工作结束后或卸料空筒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及时清洗混凝土运输车搅拌筒。混凝土运输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冲洗及排放污水,严禁乱停、冲、放,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11)运输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交班内容包括:
1、混凝土运送工地、混凝土等级、运距;
2、送混凝土交通路线及状况;
3、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2)混凝土运输车司机私自偷卖混凝土、油料、汽配、工具或恶意损坏驾驶车辆等,一经发现,罚款20xx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树立蜀州驾校的良好社会形象,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驾驶培训服务,特对全体教练人员的执教行为提出以下行为规范与纪律(简称七要九不准)。
七要:
一、全体教练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要牢记驾校“学员至上,注重质量,服务社会,提高效益”的办学宗旨,服从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友爱,以校为家,维护驾校的集体荣誉。
三、要作风正派,文明教学,严格按教学计划施教,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学员高度负责,竭诚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提高培训质量。
四、要教学育人,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处处为学员做好表率。
五、要增强安全意识、节约意识。不轰重油门,努力降低训练成本,杜绝安全事故。
六、要爱护车辆,妥善保管车辆工具和教学器材,保持车容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七、教学时要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及教练证。
九不准: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训练时不准擅离职守。如果发现学员独自练车,教练员脱岗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扣100元。如在教练离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教练员负全责。
二、不准直接或变相向学员索拿卡要或接受吃请。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决不姑息迁就。
三、不准用教练车办私事或揩公家油,如有违反,第一次扣发工资200元,第二次即予以辞退。如因教练员出私车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四、不准酗酒和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五、不准瞒报交通事故。训练中造成交通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及时上报总校。否则,除扣教练员200元外还要视情加重处罚。
六、不准私自更改训练路线和擅自缩短训练时间,如需延长训练时间必须报经总教练室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扣发50元工资。由于改变路线造成的事故损失,完全由教练员负责。
七、不准打架、赌博,违反者每次扣100元。
八、不准粗暴教学和辱骂学员,初次违反者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违反予以辞退。
九、不准擅自安排无训练卡学员上车训练,初次违反扣200元,第二次违反扣400元。再次违反予以辞退。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严格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制度。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
听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爱护车辆设备,认真维护检查;
车辆勤擦勤洗,保持车容整洁;
尊重乘车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行车安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酒后驾车;
严禁疲劳驾车;
严禁带故障出车;
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驾驶员应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检查,做到车容整洁、各机件安全完整可靠,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须仪容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文明驾驶,尊重乘员,提供优质服务。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有事须事先请假,不准擅离工作岗位。领导出差不用车期间,驾驶员须按作息时间正常上班,有事需经请假。车辆修理期间,驾驶员报经车管同意后可在政府投标选中的汽修厂维修车辆。
6、未经请示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检查管理;直属单位车辆日常管理由单位自行负责,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车辆的日常保养和一般性维护,由驾驶员自行完成。
三、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车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车况检查: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润滑、轮胎;
车容检查:发动机、车身、底盘、内饰、灭火器、警示牌等。
四、需要进厂修理的车辆,必须填写报修单,确定修理项目,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工厂修理,驾驶员不得随意进厂或任意增加修理项目。如增加项目,应先请示办公室车管后实施。更换下的零件由驾驶员带回以备查。
五、车辆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必须摆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堵塞通道;车辆必须入库,夜间必须在指定停车场停放以防被盗。次日启动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本身及周围有无异物和其它异常情况。
六、凡行驶区域超出本市的长途任务,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长途会签和安全教育,方可出车。
为充分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确保交通安全,提高车辆服务水平,根据车辆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内部考核规定,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机关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2、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执行本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热情服务,讲究文明。
5、爱护车辆,勤于保养,注重节约,努力降低各类消耗。
由车辆管理员依据车辆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考核内容,每月对驾驶员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初步评议,报办公室审核。
为增强机关临时工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加强管理力度,驾驶员须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扣风险抵押金按照考核细则执行,全年考核合格以上者(含合格)全额返还。
1、未经请示和批准,擅自动用车辆干私活的。
2、酒后驾驶车辆的。
3、旷工一天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工作命令的。
5、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被盗的。
6、发生责任性的各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执法部门警告以上处理的。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9、未经批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10、因违章或事故待处理,不能正常工作10天以上的。
11、向业务协作单位索要物品或拿回扣的。
12、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查车不达标的。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或早退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出车,影响工作的。
3、擅离岗位,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秩序的。
4、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2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1、因保管不善,丢失行车文件和物质器材的。
2、发生负责任各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不满20元的。
3、非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办理长途出车会签的。
4、不认真保养车辆,一次检查不达标的。
1、拒绝或不配合车管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的;
2、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修手续,随意进厂修理或随意增加修理项目的;
3、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00元的;
4、发生各类事故,不论有无责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未及时报告的;
5、清洁卫生工作差,受到上级或相关部门批评的;
6、工作时间内参与明令禁止活动的;
7、车辆被损坏,不能说明原因,无法认定责任的,且损失不满1000元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按照考核内容,对于安全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油材料消耗和修理费较低,在服务工作中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好评的驾驶员,以及除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界的其他任务,模范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车辆管理小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较突出的,车管员应结合检查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提出奖励方案,报办公室批准后,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2、积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吃苦耐劳,受到用车部门好评,并建议给予表扬或奖励的;
3、行驶里程多,无任何事故及违章现象的;
4、爱护车辆设备,自己动手维修保养,在同类车辆中使用维修费较低的;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驾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警车包括:公安机关用于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查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或者专用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人民法院用于押解人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和法医勘察车;人民检察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人犯的囚车。
第四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使用警车,应当填写《警车申请审批表》,提交符合申请民用机动车牌证所需凭证,由本部门地、市级主管机关汇总送当地公安处、局审查(监狱直接送当地公安处、局审查)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对警车实行定编管理,统一核发警车号牌和行驶证,并建立车辆档案。
领取警车号牌和行驶证前,已有民用机动车牌证的,需先将民用机动车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五条警车车型限制:汽车为大小型客车和紧急救援专用(货)车;摩托车为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第六条警车车身应当喷涂蓝白相间的颜色。
警车车身底色为白色。汽车在驾驶室车窗以下车身范围的下半截喷涂周边框型的蓝色装饰漆。两轮摩托车在油箱和配箱两侧的下半截喷涂蓝色装饰漆。三轮摩托车在油箱和边车的下半截喷涂蓝色装饰漆;蓝漆颜色使用国家标准《漆膜颜色标准卡》规定的pb02号蓝色。
第七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警车应当分别喷涂白色简称汉字“公安”、“安全”、“司法”、“法院”和“检察”。
汽车喷涂在驾驶室两侧车门的蓝色装饰漆上;两轮摩托车喷涂在油箱或者配箱的主要蓝色装饰漆上;三轮摩托车喷涂在油箱和边车外侧的蓝色装饰漆上。
汉字字型为长黑体,字高为蓝色装饰漆高度的四分之三。
第八条警车应当安装固定式警灯,其中汽车在驾驶室顶部安装顶檐支撑式固定警灯;摩托车在后轮右侧安装杆连接式固定警灯。警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车标志灯具》的规定。
第九条警车应当安装紧急调频调或者双音转换调警报器。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
第十条警车号牌分汽车、摩托车两种。均为铝质材,底色为白底反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负责监制。
第十一条警车号牌安装应当使用固封装置,号牌不得弯折、打孔。汽车号牌应当悬挂一副两面;摩托车号牌悬挂一副一面。
第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警车号牌的车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除按民用机动车要求外,增加以下项目:
(一)车身颜色、各部门简称汉字、警灯、警报器是否符合本规定;
(二)警车行驶证所用照片是否反映本车实际状况。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所属警车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做它用。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正式驾驶员驾驶。
第十四条警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警车驾驶员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
第十五条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灯、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在逃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和车辆;
(四)押解人犯或者赶赴刑场;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第十六条除护卫国宾车队和追捕现行犯罪分子外,其他警车在使用警灯、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三)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鸣警报器。
第十七条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灯、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信号灯的限制。
遇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第十八条警车及其牌证严禁冒领、转借、挪用。牌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要及时按申办途径报告发牌机关,申请补发。
警车改变用途,应当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对私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并没收警灯、警报器和警车牌证,责令其取消警车外观标志。
第二十条对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滥用警灯、警报器,不按规定携带警车证件以及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制定的有关警车使用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