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 正文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热门17篇)

时间:2024-05-18 23:15:06 作者:文轩

规章制度是文明进步的象征,它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组织领导应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性。

起重机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的施工机械,车辆和修理,加工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主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不行忽视的重要环节,其设备素养和操作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促进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机械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正确使用,细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本企业技术装备素养,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机械设备”,系指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第四条设备配置依据施工需要实行大型集中,大中型专业固定的管理原则,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有利于调动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乐观性。

第五条各公司应依据本单位设备配备状况和担当工程任务特点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各级都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展规划、更新、改造、机械、人员设置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满意施工需要,促进企业向施工机械专业化方向进展。

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并依据本企业的详细状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监督设备平安生产,合理使用,并参加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对下属公司的设备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

4、负责对下属企业设备报废,处理审批工作。

5、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修理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三、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章,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状况制定管理细则,随时检查落实状况。

2、参加本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平衡调配设备;负责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修理及拆卸;监督、检查设备的平安生产,合理支配设备使用和修理、保养工作;负责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3、负责编制设备年、季、月修理方案,检查设备月保养、修理方案落实状况,对主要大型设备实行跟踪管理。

4、对施工现场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5、负责安装后自验合格的设备进行上报,申请有关部门验收,发证。

6、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把握设备分布状况,并定期进行清查,做好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的统计和积累,精确,准时地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7、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废、处理工作,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8、抓好“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落实工作。

9、参加机械操作的技术培训,办理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的申领工作,机务人员持证上岗。

四、“机务人员”是基层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其素养状况直接影响设备基层管理工作。机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职责:

1、执行上级下发的各种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现场生产任务和设备管理、修理、使用、保养任务。

2、制定设备的月、季保养、修理方案,并抓好落实。

3、负责设备“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4、填写好当日设备使用、修理、交接班记录。

5、建立设备履历卡、台帐。

6、实行措施,降低设备使用费用。

7、负责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积累及设备建档工作。

8、负责设备的平安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参加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9、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总结设备管理,使用阅历。

一、设备购置必需与本单位的生产进展需要相适应,量力而行。

二、购置的设备,要对设备的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仔细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牢靠,便于修理保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购置非定型产品。

三、新设备到货后,要进行清点、验收、试运转工作,发觉问题准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避开造成经济损失。

凡新购,自制设备,单机价值在20xx元以上,耐用期超过两年者,都要组成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一、凡属固定资产设备,按规定统一编制管理号码。

二、设备报废,该设备管理号自行消退,严禁连续使用,以免混淆。

三、设备管理号码采纳阿拉伯数字组成,按公司下发资料要求编号。

四、各类设备采纳挂牌、编号使用。设备的挂牌、编号要与设备管理资料牌、号相符合。

第九条设备帐、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设备要实行分类、分台、分型号建立设备帐、卡(设备档案),内容:购置可行性报告、购置批件、验收记录(装箱单、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图纸等)、试运转记录、设备检验报告、设备履历簿)。

一、设备凡具备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峻损坏,虽经修理其力量仍旧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平安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难或事故,设备受到严峻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及国家列为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来源的。

二、设备报废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组成“三结合”(主管领导、技术干部、技术人员),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依据“三结合”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鉴定状况,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需报废的设备进行核查,经核查、勘测,鉴定无误后,正式下文批复报废。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起重设备,为汽车吊、天车和电动葫芦。

第三条。

起重设备由设备材料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第二条。

起重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如发现无证上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的要严厉考核。

各单位要建立起重设备台帐,设备操作规程要上墙。

第三条。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损坏,一经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整修。严格“十不吊”制度,一经发现车间安全员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当事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三不放过”教育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起重设备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如发现违章作业要严厉考核。

第五条。

应根据使用情况,按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勾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第六条。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起重设备检查表要每月报设备技术部备案。

2、设备材料部要对各单位起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检查,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入档保存。

第七条。

安全保卫部负责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年检工作。

第八条。

对新安装,改造,大修的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技术资料、合格证齐全,必须经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经国家技监部门检验注册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对停用未满一年,仍在年检期的起重设备,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经设备、安全等部门联合检查,进行负荷试验、操作系统和运行系统鉴定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

对停用满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请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审,发放合格证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其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起重机械的电气线路,应当符合电器安全的要求。电动起重机上的金属构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2、起重机械必须有清晰的喇叭或汽笛等音响信号装置。

3、起重机械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其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4、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械,必须在轨道末端设置立柱和信号灯。

5、起重机械的钢丝绳,吊钩、环形链等零部件,必须完好。

6、对起重机械应建立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应当经常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吊钩、链条、键、销、螺丝钉等是否完好,安装是否妥当和磨损度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严禁带病使用。

7、起重机械严禁超负荷使用。

8、除在吊运作业中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外,只许负责指挥起重作业的人指挥吊运工作。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

4.1交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自己当班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设备运转、设备保养及发现的异常情况和维修情况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记录维修情况时要注明维修日期及人员。

4.2接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并与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实并签字,如交班记录与实际不符可拒绝签字。

4.3如有故障发生,操作人员同时要记录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日期和维修日期。

4.4交接班记录要如实、认真填写,如果弄虚作假或填写不正确、不认真,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100元。

交接班记录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适用于公司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管理。

3.1安环管理室负责危险作业审批,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1危险作业范围。

4.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4.1.2带电作业:电压在42伏以上的带电维修作业。

4.1.3有中毒危险的作业:指进入密闭容器、地下管道、有毒有害物资存放和使用场所等有可能产生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1.4禁火区动火作业:指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及压力容器与管道、储(输)油容器与管路和易燃易爆物资贮存和使用场所等设备或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4.1.5大型物件吊装作业:指公司大型设备、设施吊装作业或使用多台起重设备的安装作业。

4.2一般规定。

4.2.1各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安环管理室审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可进行作业。

4.2.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危险作业。

4.2.3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时期及正常情况、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三种情况的操作方法,教育每个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认真落实执行。

4.2.4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4.2.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4.2.6作业中,作业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4.2.7作业及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4.2.8作业前应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理,作业场所不得有与工作无关人员停留。

4.3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制定公司内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的组织、实施、陪检、监护工作。

5、负责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上报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的总结上报。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各类操作人员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规章制度应包括。

a、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b、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使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定期检验。新注册的设备检验周期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阀一年一次整定,压力表半年一次校验,液位计、温度计、自动联锁装置、远程变送器等要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定期的进行校验、校对,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运行。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购买上述设备须向安全技术部早报备案,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招标购买。

第十一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修前,要报安全技术部批准并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大修。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调出、调入、报停、报废必须向公司安全技术部提交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资质和许可的单位,并经安全技术部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行工作。

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维修、改造;

b、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资料齐全或使用中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或移装;

c、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情况书面报告安全技术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和运行。

第十六条安装、维修、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资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术部存档。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监测、检验必须由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来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到规定年限,检验合格并经监督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和个人,安全技术部将视情况给予员工100—500元罚款、干部降薪10%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领导和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成立事故紧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可按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设备所属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采取关、停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紧急疏散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再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并组织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备查。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铁路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等。

2、企业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4、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5、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8、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9、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0、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1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政策,通过采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一系列措施,应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与方法,对起重机械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周密规划、择优选购、合理配置、精确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定期检验、适时改造、适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以获得起重机寿命周期费用经济,综合效率最高,确保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高效经营。

1.1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档案包括:。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要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健全与落实特种设备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强有力的专业管理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3)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5)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6)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1.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援救预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以单位领导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判断可能出现的故障、引发的险情、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出适合本单位起重机械特点的应对措施。该措施应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

2.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2.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感官检查;另一种是利用测试仪器、仪表对设备测控。

3.1感官检查。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查很大部分凭检验人员通过看、听、嗅、问、摸来进行。《起重机械检验规程》(20xx)296号所规定的起重机械检验项目中占总项目70%以上是感官检验。通过感官的看、听、嗅、问、摸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直观诊断,来获得所需信息和数据。

看:通过视觉根据起重机械结构特点,观察其重要传动部位、承力结构要点、故障现象源兆。

听:通过听觉分析出起重机械设备各部位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判断异常声音出自部位,了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过嗅觉分辨起重机械运动部位现场气味,辨别零部件的过热、磨损、过烧的位置。

问:向司机及有关人员询问起重机运行过程中,易出故障点,发生故障经过、类别。判定起重机安全技术状况。

摸:通过用手触摸起重机运行部件,根据温度变化、振动情况,判断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质。

3.2测试仪器的检查。

根据国内外起重机械发展趋势,现代化的应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已在起重机械设计和使用中广泛推广。在起重机械运作状态下,利用监测诊断仪器和专家监控系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监)测,随时掌握起重机技术状况,预知整机或系统的故障征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

3.3起重机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1)吊钩。

检查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是否超标;吊钩颈部及表面有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2)钢丝绳。

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

(3)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有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是否磨损超标,液压制动是否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卷筒。

卷筒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滑轮。

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6)减速机。

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轴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动有缺损等状况;减速机润滑油选择、油面高低、立式减速机润滑油泵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润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车轮。

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运行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造成啃轨的原因是什么。

(8)联轴器。

联轴器零件有无缺损,连接松动,运行冲击现象。联轴器、销轴、轴销孔、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3.4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1)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类型起重机防超载发生倾翻的安全装置。通过增幅法或增重法检查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性,并检查力矩限制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极限位置限制器。

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运行的动力源。

(4)防风装置。

对于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米的起重机应检查风速仪,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和它各自独立工作的可靠性。对自动夹轨器,应检查对突发性阵风防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器配合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与电气联锁开关功能的可靠性。

(5)防后倾翻装置。

对动臂变幅和臂架类型起重机应检查防后倾装置的可靠性,电气联锁的灵敏性,检查变幅位置和幅度指示器的指示精度。

(6)缓冲器。

对不同类型起重量、运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机,应检查所配置的缓冲器是否相匹配,并检查缓冲器的完好性、运行到两端能否同时触碰止挡。

(7)防护装置。

检查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绕伤人的、开式传动;联轴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等转动零部件有无防护罩,起重机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成人员外露部位有无防护栏,是否符合要求。露天作起重机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3.5电器控制装置。

(1)控制装置。

应检查电气配件是否齐全完整,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无松动、无卡阻;供电电缆有没有老化、裸露;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应可靠;起重机上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相适应。对裸线供电应检查外部涂色与指示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对软电缆供电应检查电缆收放是否合理;对集电器要检查滑线全长无弯曲,无卡阻接触可靠。

(2)电气保护。

在起重机进线处要设易于操作的主隔离开关,起重机上要设紧急断电开关,并检查能否切断总电源。检查起重机电源与各机构是否设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及特殊起重机的超速、失磁保护。检查电气互锁、连锁、自锁等保护装置的齐全有效性。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接地、金属结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与金属结构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3.6金属结构。

应检查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有整体或局部失稳、疲劳变形、裂纹、严重腐蚀等现象。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有无明显的变形开裂。螺栓或铆固连接不得有松动、缺损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是否有足够的预紧力。金属结构整体防腐涂漆应良好。

3.7司机室。

应检查司机室的悬挂与支承连接牢固可靠性,司机室的门锁和门电气联锁开关、绝缘地板与干粉灭火器应配置齐全有效。对于有尘、毒、辐射、噪声、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是否加设了保护司机健康的必要防护装置。司机室照明灯、检修灯必须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

3.8安全标志。

应检查起重机起重量标志牌,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标志是否悬挂在明显部位。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吊具、台车、夹轨器、滑线防护板、臂架、起重机平衡臂、吊臂头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架外侧等,是否按规定要求喷涂安全标志色。

大型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起重机械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著位置。

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使用状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七、一旦起重机械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

4、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

5、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并与法定检验机构联系检验事宜。

6、负责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一、年满18周岁,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纵起重机的培训,经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具备起重机的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电器设备的常识,具备对各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指挥信号的涵义。

三、上班前,对起重机构作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合上电源总开关。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头动作的灵敏性,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1、稳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物不游摆;

2、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5、合理在了解和掌握起重机性能的基础上,根据被吊物的具体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

五、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阴暗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七、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八、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交给接班的人员。

桥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应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性,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起重机司机在操作中有下列情况下的,应发出警告信号: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5)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3、操作中,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4、严禁吊运的物体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5、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的重视。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件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歪拽的工件不吊;(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时不吊。

7、在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限位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8、在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的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9、电磁吸盘和抓斗式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挂。

10、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至断路位置,拉下电源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11、当有大风时,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风吹跑。

12、司机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给接班的人员。

一、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三、月检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四、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联锁开关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五、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六、当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后重新启用、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载人起重设备等。

二、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五、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六、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八、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九、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十、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十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输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安全标准后必须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 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 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 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即采购,组织修复。

六、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高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掌握,延长使用寿命。

八、 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不安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期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操作,并报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 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间、单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实施。

十、 器材科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起重机械操作司机、司索工、信号工等必须持合法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机械。

2、方案控制:大型和特殊吊装作业必须编制起重吊装专项方案,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特种起重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和安全标志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器装置代替操纵机构,严禁带病作业。

必须为起重机械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操作司机必须了解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营业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

作业场地必须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周边必须设置人员警戒和警示标志。

必须检查各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正常,机械传动机构、制动器、液压系统、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钢丝绳、滑轮、吊钩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报废标准必须更换。

5、作业过程管理: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严禁简化操作程序。

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吊装作业必须有人指挥;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指令进行操作,上、下吊装作业时必须同时设置上、下信号工。

起重机械进行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等动作前,必须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起升、下降和回转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制动。

起吊的重物必须绑扎牢固,严禁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械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严禁汽车吊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作业;严禁起重机械超载吊装;严禁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

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6、设备作业后管理:必须及时收回起重臂;必须定期对起重机。

械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挂放“正在维修”牌或警示牌,并切断电源。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在大修、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安全、设备部门、使用单位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设备部门要负责起重机械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的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安全、设备部门及操作者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4. 发生设备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设备、安全部门并保护好现场,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5. 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坏、缺少的,使用单位、使用者要立即向设备部门报告,设备部门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修复。

6.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的`牢固可靠。

7.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超重机械。

8. 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如反映领导置之不理者,可以拒绝操作。

9. 设备部门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专业检查两次并把查出的问题定整改时间、整改人、整改措施,由设备部门监督整改情况。

10. 设备部门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标准,并组织力量实施。

1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乙炔瓶、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梭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浮放活动不牢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大型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都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2、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的安全,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二、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通知,作出详细实施方案并安排落实。

2.执行、建立和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

3.组织对项目使用施工设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4.做好机械操作的三定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操作维修工的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

5.做好新机械和重新安装大型设备的技术试验和检验验收以及安全交底工作;负责机械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上报工作。

三、(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现场使用的施工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负责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填写相关安全资料。

2.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机械作业人员遵守作业规程。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提出处理意见。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使用机械的安全状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提出改善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人员着手整改。

4.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填写事故报告单。

5.组织新进工人和即将派驻工地上岗的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学习。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四、机电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大型机械的定期检查,深入现场对大型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指示装置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隐患立即安排机电人员排除改正,以确保施工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动作灵敏可靠。

2.在大型机械进出场过程中,严格遵照预先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作业顺利进行。

3.参与对安装好大型施工机械的试验验收,填写收集验收必需的安全及技术资料。

4.经常对机电设备巡视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检查出来安全隐患或不合乎规范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安排落实下去。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安全检查,并负责分析处理一般的机械事故和上报工作。

6.组织好机械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向操作、指挥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

7.执行机械定机、定人、定岗三定原则,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8.新进和重新要装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的施工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9.负责机械设备各种资料收集、积累、保管、上报工作。

五、设备科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三节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拆装岗位责任制。

一、现场指挥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安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组织作业班组进行拆装规程和相应技术标准的学习,对拆装工作提出安。

全技术要求。

3.负责安排拆装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以及各人的工作职责。

4.负责保证预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解决拆装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技术问题。5.负责拆装作业过程中的设备安全与人身安全。

6.负责安排安装好机械检测试验和验收工作以及安拆资料的建立填写。

二、吊车司机岗位职责。

1.应熟练掌握汽车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2.负责保证车辆各部分的技术状态完好,确保吊车安全使用。

3.负责对工作场地情况提出安全保证意见,对吊装作业提出建议和措施。4.负责吊车的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5.负责与信号工、起重工良好配合,保证吊装作业顺利完成。

三、信号工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种起重吊运指挥信号。2.负责执行起重指挥的作业规程和相关要求。

3.负责与起重工、吊车司机密切配合,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起重工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起重吊装指挥的安全技术知识。

2.负责参与编制机械设备的拆装方案,提出相关吊装办法和防护措施。3.负责合理选择各种起重机具和索具,并保证其安全使用。

4.负责排除工作现场的各种起重障碍,针对地基情况,提出吊车摆放的加固措。

施,确保吊车安全使用。

5.负责计算异形构件的重心位置,选择合适吊点以利平衡起吊。6.执行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负责起重吊装与运输的安全。

五、机修工(钳工)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机械设备整机构造和安拆作业的方法顺序和步骤。

2.在安装拆卸前,负责检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安全装置、各工作机构和机。

械零部件的安全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3.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编制的方案进行安拆作业,负责拆装作业过程中的机械。

安全工作。

4.对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技术和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及解决办法。

5.参与设备检验验收工作,保证安装好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转、安全可靠。

六、电工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线路安装调试方法和电气工作原理。

2.在安拆作业前,负责检查设备的电气线路、安全限位装置、电气零部件、绝。

缘和接地情况,应符合相关要求。

3.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预定方案进行电气安装拆卸作业,负责此过程中的电。

气安全工作。

4.对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

5.参与设备检验验收工作,保证安装好机械设备电气线路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6、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3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的30日内告知原登记部门;

(3)报废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的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标志注销。

起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由厂长负责,运行吊车必须指派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操作。

二、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电机是否缺油;滑轮是否在轨道上、有否磨损;钢丝绳是否有毛刺、断股等现象;吊钩有无裂纹;电源是否缺相等。

三、起吊重物时应保持水平,起重绳应保持垂直;不得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运行;起重设备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大车行走时注意左右行程极限,严禁行程超限撞击电机。

四、钢丝绳在卷扬机上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放尽,严禁利用吊钩载人。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工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与别人闲谈。

六、捆绑、吊运具有尖锐边缘的物体时,须用木板等软料垫好,防止钢丝绳被克断。

七、使用完毕后及时断电,行车停在防雨篷内,操作器放在指定位置。

八、遇雷雨、大风天气或夜间照明不足能见度较差时不得启动吊车。

九、检修时应将吊钩垂放在地面,并切断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爬吊车轨道或私自打开配电箱、操作器。

相关范文推荐

    考古实践报告大全(20篇)

    实践报告的写作过程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我们从众多实践报告中挑选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这个星期,学校组织初一

    大班礼仪班级工作计划表(热门23篇)

    班级工作计划的编制需要考虑到班级的整体发展需要和个体成员的实际情况。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班级工作计划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转眼一个暑假过去了,我们小(

    房屋门窗装修合同协议书(热门22篇)

    如果对装修合同中的条款有异议或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与对方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这些装修合同范文是根据实际操作经验整理的,具有实际参考价值。为了搞好工程项目高空

    民事赔偿强制执行申请书(通用19篇)

    通过合理的结构和有力的论证,我们可以使更多申请书更具有说服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申请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

    学校家长防疫心得体会(专业20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理解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宝贵时间不容浪费”的道理,从而激发出对效率和时间管理的重视。

    正规个人简历表(模板13篇)

    个人简历是一份详细介绍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个人特点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展示个人的能力和潜力,是求职者争取面试机会的重要工具。在编写个人简历时,

    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心得体会大全(16篇)

    教师心得体会是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的重要途径,通过总结经验和教训,我们能够不断进步。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教师心得体会范文,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学科和年级段,希望对教师们

    土木工程结构抗震论文(优秀20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范文范本,其中精彩的写作思路和独特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虽然,目前我国相关

    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模板16篇)

    在学校学习不仅仅是为了考试,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这里是一些学校总结的参考文章,它们包含了对学校生活的各种观察和思考,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新思路。

    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策划书(汇总14篇)

    活动策划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通过有序的计划和组织,实现特定目标的过程。接下来是一些成功的活动策划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通过深入组织开展禁毒防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