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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规章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4-02-24 21:36:16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组织内部行为,保障组织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员工。普通员工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员工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x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17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0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24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7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28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34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37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 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 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 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

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 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 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员工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 企业和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员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章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府〔20*〕140号)、《*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府〔20*〕43号)执行。

第十五条 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 兼职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 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党通〔2004〕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 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 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薪酬制度不具有竞争性

国有企业薪酬水平普遍偏低,经营者的薪酬与职工平均收入的差距远远低于国际通行标准,员工们的薪酬差距较小,激励和约束作用很差,薪酬结构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薪酬模式。比如:2002年,某市蓝鲸企业集团在薪酬设计中,由于设计的薪酬不具有竞争性,在全厂800多名职工中,只精简了20多名职工,使薪酬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职工意见很大。企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又把20多名职工重新安排了上岗,使薪酬制度失败。由于国企经营者收入偏低,国企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经营人才流动出现严重失衡,大量国企经营者流向外资、合资、民营和乡镇企业,国有企业几乎成为为非公有制企业培养人才的摇篮。

2、薪酬级别过分单一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主要是以“人的行政级别”为中心,即一个人的收入和其它待遇主要与该人的行政级别相关。一旦不能达到某个行政级别,工资就不可能上升。这不仅忽略了不同岗位承担不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差异性,也抹煞了不同岗位价值差异,挫伤了那些从事高技能、高知识、高能力工作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为了提高收入,员工都紧紧盯着管理岗位,有的企业为增加晋升机会,设置大量副职,造成因人设岗、管理岗位拥挤。如某供水总公司在实施岗位工资的薪酬设计中,由于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薪酬设计没有体现行业特点和技术特征,使其陷入了困境。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重新合理地设计了薪酬,生产、技术、劳动贡献等要素参与分配,使薪酬较好地体现了差别,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薪酬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3、薪酬分配上平均主义严重

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奖金已经成为员工报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奖金的规范与否,往往决定着薪酬制度是否具有激励价值。如果奖金不以公平、有效的'考核为前提,不与员工的绩效挂钩,就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和作用,成为表面文章。由于岗位不清、职责不明,薪酬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的联系,导致“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越是业绩优良的员工,抱怨比例也越高,薪酬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大锅饭现象严重。

4、薪酬分配缺乏系统性

国有企业员工对于企业的不满主要表现为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和个人激励性上。对内没有很好的回答和明晰为什么付酬的薪酬理念。在国有企业中,行政职务的大小、学历职称的高低、工龄的长短对工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对不同职位的价值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平均主义大锅饭或论资排辈现象;对外部竞争性上的问题主要是工资水平与市场价位脱节。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工资水平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的现象,即一般职位的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而关键、重要职位员工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薪酬对外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造成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国有企业薪酬个人激励性不足表现在国有企业在绩效考核中仍沿用传统的、以经验判断为主体的绩效考核手段,职工个人的收入与贡献大小不紧密,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主义,不能有效地促动员工围绕企业的战略与目标开展工作;在薪酬的表现形式和发放方式上存在激励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5、薪酬结构过于复杂

国有企业往往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种类繁多的薪酬项目,各个项目之间又缺少内在关系,薪酬体系缺乏理念基础,给管理带来很大麻烦。每个企业都知道薪酬的重要性,员工对此也特别关注,为了顾及所有人,企业在薪酬设计时往往面面俱到,试图包括所有能够影响员工收入的因素,但选择太多等于没有选择,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哪个因素都未能强调,使企业倡导的价值分配理念难以落到员工报酬分配上。

1、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

在职位分析、岗位测评的基础上,设计本单位的基本工资制度。改革现行工资构成,优化工资结构,简化工资项目,取消或合并平均发放的工资单元,增大岗位工资的比重。使岗位工资占工资收入的50%—70%左右,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同时为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在分配上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分配差距,留住关键人才,流动一般人员,根据各类劳动者的特点,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选择灵活多样的多种薪酬分配办法和形式;对经营管理者试行年薪制;对科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按岗位、按项目、按业绩确定报酬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销售人员可采用佣金制和底薪制相结合的方法来设计销售人员的薪酬方案;对于急需的特殊人才、稀缺人才可试行协议工资。

2、创新基础管理制度,奠定薪酬分配的科学基础。

第一,必须建立工作评价制度。通过职位分析、岗位测评,调整和精简机构、岗位、人员,确定劳动差别,为确定薪酬收入的差别提供量化依据。这一评价制度应是持续运作的,能随着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岗位,并重新确定劳动差别;第二,建立内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的机制,逐步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格局。在进行薪酬制度改革当中,要注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性,配套实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为合理拉开工资收入差距提供制度保证;第三,建立简便易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企业应建立公平、公开、公正、易于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人员培训、使用、升降和支付薪酬的依据。严格考核是发挥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前提,如果没有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或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工资制度本身再好,也难以发挥相应作用。

3、引进劳动力价格机制,合理确定工资标准,拉开工资差距。

目前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中,不同性质劳动岗位工资标准的差距明显偏小。要解决这个问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就必须在内部工资分配中引进劳动力价格机制,使劳动力价格能够起到调节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差距的作用。企业确定不同性质劳动,如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工资标准、工资差距时,不仅要进行劳动四要素的评价,还要进行劳动力价格的调查比较和各类人员供求关系情况分析,把劳动评价和劳动力价格机制结合起来。要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大幅提高技术岗位、关键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不论采用哪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其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都要逐步做到随行就市,同市场工资衔接,使人员招得进、留得住、流得出。企业急需且市场又供不应求的人员,其工资水平可以高定;企业需求一般且供过于求的人员,其工资水平可以低定,甚至可以低于市场价位。介于两种类型之间的人员,可以按照市场价位确定其工资水平。

4、在薪酬支付上要注意艺术、技巧,实施全面薪酬战略。

全面薪酬战略就是外在的薪酬和内在的薪酬紧密结合、相互补充的薪酬支付战略,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薪酬支付方式。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薪酬激励措施;二是将现金性薪酬和非现金性薪酬结合起来运用;三是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的及时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激励效果。

5、建立薪酬分配能升能降的机制。

一个真正有效的薪酬制度应该具有科学的工资标准,合理的工资结构,动态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同时它应该时刻处于动态运行当中。首先薪酬标准应该是动态的,与企业的综合效益挂钩;其次,薪酬结构应该是动态的,随着不同时期的需要而及时调整;第三,薪酬制度应该处于动态运行之中。薪酬的调整要由以前的基本处于静止状态转变为动态的及时调整。优秀的薪酬制度一定会根据生产经营的效果、劳动力市场价位的变化、岗位的调整和个人绩效的提高及时予以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高的,采用高于市场平均值的增长率,增资幅度要大;对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岗位,增资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通过这样动态、积极的、合理的薪酬调整,使职工的收入真正随着岗位、技术的变化和岗位劳动效率、效益情况能增能减。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对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的管理,确保防汛物资、器材的充足、完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满足使用,根据目前防汛物资、器材日常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的日常管理由仓库设专人负责,主要负责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的日常存放、检查、清点、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二、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应放置在防潮、避光、通风良好的库房,分类摆放整齐。应建立、建全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台账,对日常借用有损坏、损耗的需及时做计划购买补充完善。每年的3月、6月、9月需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盘点,保证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帐物相符,充足、完好、能满足防汛应急使用。

三、防汛应急用的潜水泵应安装与移动电源盘配合使用的电源插头,潜水泵出水口及水带应安装消防用的快递接头,以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投入使用。潜水泵与电源盘应进行编号并完善相关标识以方便管理使用。

四、防汛应急器材中应专门设置两台潜水泵、一个移动电源盘、一卷10米的麻绳、一卷20米以上的水带,在紧急情况下需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才充许使用,不准移作它用。

五、为了使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取用,在灰渣泵房原值班室内放置两台应急潜水泵、一个移动电源电源盘、两卷10米的麻绳、两卷20米以上的水带及100个麻袋,在紧急情况下需当值值长批准才允许使用,不准移作它用。借用后需报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归还时按规定清理干净,试运正常经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再放回到原放置点。

六、其它防汛应急潜水泵及相关设备在日常检修工作在经得仓库管理人员同意可以临时借用,借时需进行检查登记,明确使用时间,归还时需对潜水泵及相关设备清理干净,试运正常,经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再登记归还入库。对未进行清理、试运的借用人员将提请公司按不服从管理进行考核。

七、为确保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投入使用,应定期对防汛应急潜水泵、相关设备及柴油发电机进行定期检查、试运,防汛应急潜水泵及相关设备在每年的汛期(3—10月)应每月检查、试运一次。对不合格的潜水泵及相关设备应进行清除,并及时做计划购买补充。对防汛应急柴油发电机的定期检查、试运应每月一次列入到q4系统定期工作中。

管理规章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管理规章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生火作饭,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由商场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施工方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1、年薪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从调整年薪制中基薪与风险薪的比例入手,适当加大风险年薪的比重,在此基础上引入期权概念,将风险年薪的兑现与经营者任期目标责任以及企业资产增值指标挂钩。

2、年薪制与股权制的有机结合。可以采取将年薪制中的风险薪部分以股权方式兑现,也可以采取股东在经营者经营绩效实现的基础上,以奖励股权的方式使经营者成为公司股东来实现。

3、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经营者持股的来源可以从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扩股、原股东转让等渠道获得。其持股的取得可以一次性以现金购买,也可以引入期权概念,采取定价认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年薪制、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根据经营者实现绩效的情况,适当提高其风险基薪的比例,并将净增加的风险基薪以股份和期权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业股份,另一部分则以期权方式支付。

(二)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1、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营管理是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应当由政府部门指派或直接从政府部门中产生,而应当在经理人市场上由企业和经理人双向选择产生,这样才能使稀缺的经理人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同时研究一套严格的经理人资格、资质评鉴制度。

2、控制经理人职务消费,由于国家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力,经营者事实上掌握着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了经营者庞大的职务消费,这事实上形成了经营者的“隐性收入”。在实现企业经营者报酬结构多元化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监事会对经营者监督约束、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对经营者行为制约,并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健全财务制度,以抑制不公平、不合理的经营者职务消费。

3、改变股权结构,加强对经营者的内部监控。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把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权,下放给代表企业所有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激励监督作用,使经营者的行为服务于所有者的利益。从而在当前外部监督较弱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解决经营者约束问题。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者多元化薪酬结构。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经营者薪酬结构应体现多元化的特点,既要包括固定收入(如固定工资),也包括不固定或风险收入(如奖励、股票)等;既含有现期收入,也含有远期收入(如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总的说来,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较完整的物质报酬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基本薪金。由于企业家相对于其他员工而言是一种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本,所以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其薪金应高于普通员工,但同时也由于经营者的基本薪金在其所得的整个物质报酬中占的比重较小,而且作为经营者的固定收入,与一般员工的差别不宜太大,所以合理的企业家基本薪金体现为普通员工的3倍-6倍。

2、剩余索取。为了能对企业经营者提供足够的激励,合理的薪酬契约安排应包含企业经营者对剩余索取权的部分拥有。这可采取年薪制的安排方式,也可采取股权、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排除经营者人力资本供给的不确定性。其中,薪酬激励的方式又可分为经营管理者的薪酬激励和技术人才的薪酬激励。

(1)经营管理者薪酬激励:一是年薪制。年薪制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和风险收入。基本工资是对经营者的经营知识、管理能力和经验的积累和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肯定,基本工资标准依据当地普通员工的基本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风险收入也叫效益工资是对经营者超额完成当期经济效益指标而提供的一种奖励。二是股票期权激励。一些研究者认为,期权是现代企业拥有的使管理者们按保证公司的长期兴旺及为了工人和股东的福利的方式行事的最佳薪酬机制。我国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如金蝶国际、长源电力、中国石化、深高速等相继采用了股票期权或类似于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如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

(2)技术人才薪酬福利。国有企业相对其他性质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很大,因此,对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激励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对技术人员的薪酬模型设计主要有两种方法:职称评定法,即按照技术人员获得的技术职称和资质等级给予相应的薪酬;评聘分离法,打破职称等级制度,建立适合企业需要的技术人员内部层级关系的聘用制度。二是技术人员的股票激励。企业对技术人才特别是急需的高科技人才可采取股权共享计划,即将企业盈利的一定比例以技术股的名义划归技术人员(究竟是多少比例目前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企业和技术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权衡,确定技术的入股价格)。

三、结论。

企业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就要进一步试行和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与的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利用多元化薪酬结构,充分发挥激励约束的组合作用,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参考文献:

1、许瑛.激励性薪酬制度设计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

2、彭湘玉.国有企业薪酬分配问题探析[j].企业家天地,(3).

3、王长城.薪酬构架原理与技术[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4、苏海南.经营者激励与约束——年薪制操作[m].珠海出版社,2008.

5、雷林松.建立有效的企业骨干人员长期激励机制[j].中外企业家,2008(11).

6、何燕珍.企业薪酬管理发展脉络考察[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8(11).

7、李建新.企业雇员薪酬福利[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摘要:文章通过利用多元化薪酬结构,充分发挥激励的组合作用,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一)薪酬水平偏低。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他们的付出、承担的责任及做出的贡献相比,明显偏低。国企经营者不但承担获利的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但是他们得到的仅仅是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倍-5倍的收入。企业之间的差距小,不管企业的规模怎样,效益如何,经营者的收入都相差无几,企业界还存在“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现象。与国外的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更低,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付出与获得的利益极不对称,有位企业家形象地说明这一现象:“我们有天下最便宜的企业家——工资最低,我们又有天下最贵的企业制度——大量亏损”。据了解,在以前的工资体系和分配制度下,国有企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比普通员工的工资高不了多少。

(二)薪酬激励方式单一。

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是低工资加少量奖金。有的地方政府在年终根据经营业绩给予一次性奖励,少数企业近年开始试行年薪制,但也还不够完善。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广泛采用的股票期权、经营者持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仅在部分地区的少数企业中进行探索,单一的激励方式限制了经营者作用的全面发挥。企业原有的优厚福利待遇诸如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就业等,以前由单位发放和实施,现在随着改革的推进而逐步消失,技术人才虽有一技之长,但也趋同于普通员工,吃的是“大锅饭”,拿的是平均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多元的激励形式可言。而对经营管理者,比较好的激励形式主要有三种:年薪制、股权制、职务消费货币化。就目前我国试行的情况来看,年薪制试点比较受重视,也比较成功,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的大多数国有企业推广。但其他如股票激励推广度远不及年薪制,此外,职务消费货币化的试点更是少有试行。至于社会保障方面如退休金计划、医疗保险、职务补贴等的激励措施,一方面面临着改革的调整,另一方面,也严重不足,达不到激励经营管理者的目的。

(三)经营者收入分配不规范。

经营者收入分配的具体办法尚不健全,以致不少经营者,特别是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贡献较大的经营者,在收入分配上未得到应有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经营者的奖励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政府部门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收入的非货币化。

(四)薪酬激励缺乏长期性。

在我国经营者的收入大都由工资加奖金构成,或者年薪制。激励的重点是当期的经营业绩。但是企业并购、重组及长期投资等给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其效果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而当年表现出来的是费用多收益少。如果没有相应的长期激励,就可能诱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而损害出资人的根本利益。

(一)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

1、年薪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从调整年薪制中基薪与风险薪的比例入手,适当加大风险年薪的比重,在此基础上引入期权概念,将风险年薪的兑现与经营者任期目标责任以及企业资产增值指标挂钩。

2、年薪制与股权制的有机结合。可以采取将年薪制中的风险薪部分以股权方式兑现,也可以采取股东在经营者经营绩效实现的基础上,以奖励股权的方式使经营者成为公司股东来实现。

3、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经营者持股的来源可以从公司发行新股、增资扩股、原股东转让等渠道获得。其持股的取得可以一次性以现金购买,也可以引入期权概念,采取定价认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年薪制、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根据经营者实现绩效的情况,适当提高其风险基薪的比例,并将净增加的风险基薪以股份和期权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业股份,另一部分则以期权方式支付。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摘要:文章通过利用多元化薪酬结构,充分发挥激励的组合作用,探索各种激励方式有机结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一)薪酬水平偏低。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他们的付出、承担的责任及做出的贡献相比,明显偏低。国企经营者不但承担获利的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但是他们得到的仅仅是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倍-5倍的收入。企业之间的差距小,不管企业的规模怎样,效益如何,经营者的收入都相差无几,企业界还存在“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现象。与国外的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水平更低,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付出与获得的利益极不对称,有位企业家形象地说明这一现象:“我们有天下最便宜的企业家——工资最低,我们又有天下最贵的企业制度——大量亏损”。据了解,在以前的工资体系和分配制度下,国有企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比普通员工的工资高不了多少。

(二)薪酬激励方式单一。

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是低工资加少量奖金。有的地方政府在年终根据经营业绩给予一次性奖励,少数企业近年开始试行年薪制,但也还不够完善。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广泛采用的股票期权、经营者持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仅在部分地区的少数企业中进行探索,单一的激励方式限制了经营者作用的全面发挥。企业原有的优厚福利待遇诸如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就业等,以前由单位发放和实施,现在随着改革的推进而逐步消失,技术人才虽有一技之长,但也趋同于普通员工,吃的是“大锅饭”,拿的是平均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多元的激励形式可言。而对经营管理者,比较好的激励形式主要有三种:年薪制、股权制、职务消费货币化。就目前我国试行的情况来看,年薪制试点比较受重视,也比较成功,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的大多数国有企业推广。但其他如股票激励推广度远不及年薪制,此外,职务消费货币化的试点更是少有试行。至于社会保障方面如退休金计划、医疗保险、职务补贴等的激励措施,一方面面临着改革的调整,另一方面,也严重不足,达不到激励经营管理者的目的。

(三)经营者收入分配不规范。

经营者收入分配的具体办法尚不健全,以致不少经营者,特别是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贡献较大的经营者,在收入分配上未得到应有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经营者的奖励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政府部门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收入的非货币化。

(四)薪酬激励缺乏长期性。

在我国经营者的收入大都由工资加奖金构成,或者年薪制。激励的重点是当期的经营业绩。但是企业并购、重组及长期投资等给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其效果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而当年表现出来的是费用多收益少。如果没有相应的长期激励,就可能诱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而损害出资人的根本利益。

规章制度管理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管理规章制度

听课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听课制度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学科实际教学状态;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给予意见反馈;指导老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同时通过听课增强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1、听课人员由系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学办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听课小组。由教学办组织安排,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2、教师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交流教学方法,发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由考古室组织安厝,每位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1、听课领导及教师要提前到教室,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教师授课和学生听课。

2、听课形式主要采取随机、随堂听课为主,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不迟到,不早退。

3、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总结所听课的优缺点,由听课小组讨论评议后公正评价,写出评课意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评价表》。此表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4、教师互相听课后应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并做好记录。

5、教研室应由专人负责统计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规章制度管理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

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7、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所购外购件以及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部门人员能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总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及争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

品管部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监督。

品管部组长——负责对本车间范围所有人员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品管部各员工——负责执行本制度。

1、检验员根据各自车间、流水线的安排进行工作;

3、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时清理、清扫工作区域的脏污,切断电源。

1、对外购紧固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紧固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5%,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

2、对外购型材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质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3、对外购铸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铸件必须做全检,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要求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4、对外购电气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电气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电气件是否有相关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和3c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电气件的合格证明书。

5、对外购轴承,油封等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2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外购件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6、对外购油漆的检查:油漆外包装上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1、各检验员,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必须按照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如发现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产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判合格,并将质量问题和质量记录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3、检验员在检验半成品、成品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入库,否则造成退货现象,均由本人负责。

4、检验员由于工作不认真或盲目处理半成品、成品,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5、检验员必须认真检验半成品,成品(如检查各部位紧固、连接等)都作相应地记录,合格证有关内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装错误。

6、抽查人员随时抽查检验员已经检验过的半成品、成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对质检员作相应处罚。

7、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签发合格证和检验合格单,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作好标记,提出处理意见。

1、本办法适用于品管部门的基本任务、工作职责及有关部门相互关系和考核内容。

2、基本任务是以质量为中心,切实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协助质量认证工作。

3、应每日、月、年向有关部门提供日报、月报和有关资料供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

4、及时反映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的报表和资料。

5、对原料仓库提供及时合格与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6、及时反馈采购部门外协、外购、零配件等物资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

7、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8、及时向各车间反馈有关产品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的质量信息,以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改正。

1、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对本部门检验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出厂合格证的签署负责。

3、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作出处理。

4、按照公司质量考核细则规定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负责。

5、如违反上述考核细则及有关规定,按公司规定的经济责任制条款进行处罚。

1、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品管部及时准确地掌握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质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制度。

2、质量分析例会在每个周二召开。

3、质量分析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召开,工程技术部、各车间、品管部、市场部及各相关部门等应参加会议。

管理规章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管理规章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映。

5、完成村两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管理规章制度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英语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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