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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热门16篇)

时间:2024-01-01 18:44:04 作者:紫薇儿

月工作总结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总结,更是对未来工作的一种规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大家可以参考其中的写作风格和思路,帮助自己更好地完成月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住建局、县住建局的指导下,xx县城管理大队认真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致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市容秩序整治目标。坚持常态巡查治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县城管大队累计整治规范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等不良行为860余起(次),有效解决了城区占道经营、骑门经营问题;对城区主要干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文明劝导、拖离、锁车,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力度,累计劝离乱停乱放车辆1800余辆;拖离暂扣乱停乱放车辆390余辆,处罚390余辆,处罚金额78000元;配合交警、运管等部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效规范了城市道路公共区域停车及客运秩序。

(二)户外广告监管工作。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强化广告管理。拆除大型墙体喷绘广告30余块;清理占道及影响通行的led显示屏和灯箱广告40余块;督促20多家门面更换破损门头广告,清理背街小巷办证刻章、枪支迷药、贷款等“野广告”700多条;清理招聘、出租出售等广告600多张;查处张贴“野广告”60余起,处罚金额18000元;大型墙体喷绘广告、门头广告备案费用35500元。

(三)违法建(构)筑管控工作。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筑”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的巡查,对“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努力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由于今年职能划转,城管大队巡查发现的“两违建筑”均报送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20xx年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采取“四个检查”方式:一是检查是否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二是检查是否有土地使用证;三是检查是否有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四是检查是否违法超占面积。“两个取证”: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口述笔录调查询问材料取证;二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图片照片取证。20xx年以来通过对我县规划区内出现的“两违”建设,共巡查出15起案件,其中立案结案5宗并罚款165390。00元,现场拆除1户,违法建设4户,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违法用地5户,违法占地面积18亩。

(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我县城已实行环卫市场化,由专业的团队,专业的设备对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进行管护,并形成考核机制,有效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质量。同时坚持人工保洁与机械作业同步的原则,不断提升环卫保洁质量,着力整治环城路脏乱差,20xx年累计清运各类垃圾44649。27余吨。

(五)扬尘整治。强化在建工地“一硬三池”的有效监管,每周不定时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日志,形成长效机制。查处带泥上路的渣土运车10余辆,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共计5000元。

(六)噪音监控及时有效。强力做好中高考禁噪工作,发放停工通知书到各建筑工地,查处噪音扰民等举报40余起(次),及时回复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5件。

(七)加强市政设施养护。今年来,维修破损污水管道500余米;更换破损井盖60余个;维修维护路灯100余盏,更换灯杆5棵;修复破损人行小板400余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

1、干部选派。大队13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74户贫困户,选派出7名干部下沉驻村,其中选派一名副队长和工作员驻村担任网格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定期研究安排帮扶工作,主动帮助和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带领干部职工对包保户贫困户坚持每周到户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制定可行措施,帮助群众发展。

2、帮扶情况。今年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与驻村干部一起到糯东村参与村脱贫攻坚各项问题研判,参与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卫生整治、信访矛盾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20余次。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做好对本单位帮扶7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每月到帮扶对象家中遍访不低于4次,通过培训和召开群众共商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做好资金支持,在20xx年,xx县城管理大队已累计下拨资金约4万余元,其中,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为31480元,聘请一名煮饭阿姨(保洁员),工资从20xx年1月开始计算,1500元每月,截止到20xx年8月份,现已发放工资12000元。三是大队主要领导带领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参与糯东村前沿攻坚队齐心协力对20xx年已达脱贫标准的18户54名贫困人口,按照程序开展脱贫退出工作,现糯东村138户547人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全部脱贫。

(二)党建工作。围绕两学一做,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建立城管大队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期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学习教育常态化。采取专题学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专题讨论等形式,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用革命文化传播滋养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营盘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健康管理员,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当市场从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测(含动物、肉类产品、外环境等)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标本时,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二是加强人员管控。为加强营盘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做好进出人员管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县城管理大队对营盘农贸市场6个通道进行暂时性封闭,暂留2个通道供市民通行(疫情稳定后已将通道解封)。三是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县城管大队在营盘农贸市场出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站,根据七步工作法(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对市场内各营业摊点、商铺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台账;对疫情期间有外出史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登记;对出入农贸市场市民按规定进行登记、询问、测试、提示等。在市场入口出设置警示牌,未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在市场内循环播放疫情防控音频,用通俗易懂的本地话向进入农贸市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控意识,积极加深群防群控社会氛围。四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为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洁,xx县城管理大队共出动城管队员400余人次对市场进行每日冲洗、消杀。五是排查冷冻、海鲜食品商铺。对营盘农贸市场内所有冷冻、海鲜食品商铺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店铺进货货源地及经营者是否出入高风险地区。

三、工作亮点。

(一)聘请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为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城管大队聘请县人大、县政协、融媒体中心、县文联、金桥百汇物业、云盘农贸市场商贩等各行各业人员13名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搭建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强加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促进城市执法者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xx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8月初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中转站15座,按照《xx县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9〕52号)文件要求,全县着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减贫摘帽”目标顺利实现,我县依托已建成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成效显著。一是xx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上半年(1-5月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1。32%)的基础上翻了一倍,达到了65%左右;二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助力xx县顺利通过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

四、存在问题。

20xx年度经过县城管大队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和省、州、县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1、“脏”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学校路段、农贸市场周边白色垃圾还偶有可见。

2、“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如占道经营、骑门经营、夜市摊点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仍存在轻微反弹等现象。

3、“差”的问题还解决得不彻底。有些地方整治不够细,有些地方管理标准不够高,群众偶有投诉。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如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滞后,造成车辆乱停乱放,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疏导困难等问题。

5、市民文明意识亟待提高。市民素质参差不齐,沿街店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难度大。

五、20xx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

结合xx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工作计划。

1、加快xx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ppp”模式项目推进工作。

2、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理情况和问题精准快速掌握、快速决策、快速处置。

(二)工作措施。

1、坚持对“脏乱差”整治持续发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3、全力配合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城乡垃圾收运系统运行工作;

5、全力做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工作。

6、全力做好楼下镇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查缺补漏巩固工作成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年

岳塘区宝塔街道包括七个社区、六个资产管理委员会、一个集团公司,辖区面积30。8平方公里,人口数15。5万,辖区内有9条主次干道,小街小巷125条,店铺1400个,清扫面积28万平方米,各类市场5个,历史形成的非规范老市场2个,高、中、低档小区80余个。,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面提升宝塔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区控违拆违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安排部署城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切实加强“门前三包”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辖区“脏、乱、差”的局面。现将我街道城管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城管是第一任务”的要求,我街道年初制定了《20宝塔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年宝塔街道城市管理方案》、《2012年宝塔街道控违拆违巡查工作人员规章制度》、《2012年宝塔街道控违拆违巡查中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与考核办法,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组员由机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主任组成,自上而下的统一了思想。二是抓好骨干队伍。我街道不断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由城管办、执法室,村、社区均配备好城管专干,负责巡查和信息反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立即报告,切实加强了沟通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我街道出台了一系列详细的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及配套的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在常态管理上下功夫,采取日巡查、周讲评、月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将责任落实到社区、集体资产委员会。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年终绩效考核,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

2。加大投入,形成保障。我街道把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纳入了公共财政支出,并设立了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对涉及城管系统的经费,街道财政优先安排,全力保障,及时足额到位。截至目前,我街道已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共投入60万元用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其中印制宣传资料花费5000余元,在对城管监督员发放降暑药、草帽、遮阳伞等一系列特别关爱行动中,花费1万余元;集中整治经费7万余元;成立城管自行车巡查队投入近2万元。

3.强化措施,确保效果。城管工作任务重,管理难,

为形成合力,我街道强化各类相关措施多管齐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力氛围。我街道通过宣传板块、宣传栏、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城管教育及控违拆违政策的宣传活动,特别在一大桥匝道醒目处设立了一块60平方米大型宣传广告栏,过往市民一目了然,城管理念深入人心。我街道每个社区都成立了2支城管文艺宣传队,目前已搞宣传170余次。共印刷宣传单一万份,并于2月24日在长塘社区举行了一次以城管宣传为主题的启动仪式,效果良好。此外,街道要求各村、社区干部走村入户,深入宣传城管、控违拆违相关政策和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集中整治。我街道严格实行小街小巷“白加黑”、“五加二”“两扫一保洁”清扫保洁制和控违拆违专车巡查值班制,采取每天查、普遍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形式,力争把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在街道辖区范围内拆除违法建筑75处,共计16874。95平方米,新增违建为零,控违3户。在“集中整治、逐路规范、管理跟进”的方针下,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共采取集中整治行动5次,对30余违章户进行了处罚和查治,并清理了户外广告栏30块。三是加大评比力度,推行“门前三包”机制。按照市、区的要求,我街道、村、社区一起与街道辖区内主次干道所有店铺签订了“门前三包”合同,与背街小巷95%的门店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容监督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四位一体”。

我街道城管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区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在城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向兄弟单位学习,需要领导进行指导。

1。“门前三包”效果不明显。目前,我街道在“门前三包”上的落实未能全部到位,仅仅是停留在合同与责任书的签订上,特别是宝塔中路等处的门店会出现乱象“回潮反弹”的情况,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责任书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2。综合治理方面合力有待加强。城市管理是全方面的管理,从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城管办反映给各部门、单位的城管事项来看,大部分事项能够落实和整改,但部分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如历史形成的农贸市场、乱搭建的老棚户等。

3。遗留问题的处理“难开路”。由于历史形成的部分难题,涉及人员较多,时间久,一旦采取行动将带来不稳定因素。

4。部分小区管理较困难。我街道有部分小区一直无专业的物业管理,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管理又不完善,再加之大部分城管问题在整治后因未能坚持长效管理、规范管理,致使工作进入了一个“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小区居民素质与认识程度的不一致导致管理难度大。

5。执法室队伍的管理和市容监督员的作用有待加强。目前,凡是安排市容监督员执勤的点,市容面貌比没有安排人员执勤的地块秩序好;但执勤固定点上的部分市容监督员对点外50米的“六乱”行为却视而不见。

2012年下半年,我街道将在市、区城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高标准、严要求,打好控违拆违之战,将城管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打造文明、和谐、整洁的宝塔。

1。狠抓日常工作,完善责任城管环境。我街道将就城管工作积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将城管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将其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一是做到强化管理,做好24小时清扫保洁,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二是强化重点,推行“以拆违促拆迁”的工作模式,重点防违控违,从重点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等区域着手着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动态巡查,确保和谐控违和长效控违。

2。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合力城管氛围。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在管理和服务中城管作用,我街道将进一步延伸和壮大管理队伍,形成巡查合力,实现管理跟进,同时将采取重要时间定点值守、繁华地点机动巡查、主要路段大队负责的量化管理方式,以确保巩固市容环境成果。

3。鼓动全民参与,创新城管工作模式。我街道将在下一阶段加强“大走访”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居民群众对“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认识,提高全体居民对城管工作的参与度。同时将“便民联系卡”的作用充分利用起来,让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力争在全街上下形成“同心同德、扮靓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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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参考

回顾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年来,大队继续深入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划分管理责任区,合理配置管片人员,采取正常班和早中晚班交替管理,确实落实管理的定人、定岗、定责任。同时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找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中的薄弱环节和平时管理盲区,确定重点整治区域,有针对性制订整治措施,推动管理执法向城乡结合部延伸,通过实施对“八村一组”和社区喷涂广告、私搭乱建、卫生死角的综合整治,有效改变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相对薄弱的状况。

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为基础,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目标,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包保责任进一步落实。大队联合市爱卫办、文明办、党工委、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先后对市区临街单位、学校、大型商场及百余家工商业户对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进行了检查验收,对14家违反包保责任的临街业户进行了查处,使市区责任单位对落实包保责任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违规占道治理成果显著。大队在开展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过程中,从突出重点、整治难点入手,加强重点地段的整治,对东、西市场,安排专人,及时延长工作时间,进行严看死守,对占道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反复清理,有效治理了繁华商业街区的违规占道现象。同时在工作中积极推广“人性化”执法和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从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入手,因势利导,管理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取缔与疏导并重,要求执法队员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使业户由被动接受处罚到主动参与管理,减少了执法阻力。全年清理零散摊点710起,疏导规范临时摊点40处;清理店外堆放1440起,清理取缔店外经营、流动经营行为570起。并先后整治文化路劳务交易占道秩序,规范建材街劳务车辆靠活区秩序,彻底清除珲春街和森林山大路交叉路口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西出口道路乱停车占道现象得到进一步治理。

(三)户外广告设置更加规范。一是完成户外广告微机存档工作,户外广告审批更加规范、便捷。二是采取源头控制,从严审批,并注重提档升级和美化亮化要求。先后联合工商、民宗等部门向全市30多家承制广告牌匾的业户下达了广告牌匾制作规范须知,下达户外广告文字内容不规范限期整改通知书120多份,推动我市户外广告牌匾民族文字逐步实现规范。三是做好不规范户外广告清理和便民广告疏导规范工作。全年清理掉临街业户橱窗广告及建筑物粘贴广告1000多处;清除乱设各类充气拱门、横幅等户外广告200多起,及时拆除破损、残缺、闲置的广告牌匾80多块;共查处非法喷涂小广告和居民楼道乱贴小广告案件20余起;粉刷乱喷涂非法广告2000多条,设置街头便民广告张贴栏两处。

(四)治理污染城市路面收到实效。创新管理手段,切实整治带泥上路和沿途撒落现象,坚持管理依靠服务的理念,多次与市区运输企业沟通,积极化解被管理对象的对立情绪,促使这些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洒落封闭设施,如珲春发电厂运煤车辆安装防撒落密闭盖板后,使用效果良好。通过采取源头治理,污染城市路面的现象明显少于往年。

通过巡查发现和市民举报制止私搭乱建13起,配合相关部门进入社区清理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行为40起,配合街道清理社区私搭乱建行为,依法拆除150处违规搭建,拆除栅栏100延长米,建筑物和构筑物6处,清除垃圾死角及堆放物90多处,清理出绿化用地2000多平方米,保障城区绿化工作顺利进行。

进一步巩固北山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做到每日至少两次上山巡查和交接班制度。在巡查管理中,阻止损害景区环境行为百余起,教育上山游客200多人次,立案查处乱砍乱伐树木案件2起,及时发现并扑灭1起山林火灾,基本遏制了在北山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挖沙取土等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

在加强人力三轮车管理的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执法大队在较大压力和阻力下,勇挑重担,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对市区电动三轮车营运秩序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和规范,查扣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54台,移交符合回收条件车辆29台,并会同相关部门对25台无牌无照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改变了过去电动三轮车无人管理的历史,结束了市区电动三轮车营运混乱局面,管理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大队结合今年我市城区道路面积增加的实际,及早部署,组织人力完成城市清除冰雪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做到每条街路、每个路段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并有专人负责,确保清雪任务及责任的落实。

过去的一年,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一切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与其它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执法程序和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管理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所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0xx年工作计划。

继续推进管理执法从市区向社区和“八村一组”的延伸,逐步实现城管执法全方位一体化,全面提升珲春整体环境水平。加大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第一线的执法管理作用,提高城管执法的效果。

1、管理质量再精细。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严格考核,塑造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管理队伍。

2、市容管理再规范。规范季节性摊点的审批、临时占道、户外广告、三轮车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容管理。做好清雪责任落实工作,确保给市民一个美好的市容环境。

3、执法水平再提高。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考核,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中队长以上干部签订岗位责任书,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明执法制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让人性化管理融入城市管理和执法之中。

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推开和深入,大队将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业务关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促进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回首过去,我们满怀自豪;展望未来,我们信心倍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改变城市整体环境为重点,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管理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城市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

(一)部门配合不够。一是个别部门存在相互推诿、踢皮球现象。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在今年6月全市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后成立,将部门不愿管、管不了的一些城市管理处罚权划入城管局后,相关部门以管理权与处罚权分离、无强硬措施为由,没有履行相关管理职能,出了问题后就直接移交、让城管去执法。二是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还不明确。比如违法建设查处,城管局只承担处罚职能,无法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对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无法立案;同一件社会噪音,占道属于城管范畴、深夜扰民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同时超出分贝数也属于环保治理内容。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矛盾没有在规划、建设阶段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就“带病”进入城管执法阶段,留下难以执法的后遗症。

(二)城管执法环境差。一是城管队员工作枯燥。城市管理工作每天直面社会矛盾,城管队员尤其是市容管理的队员,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论严寒酷暑、不管天晴下雨,每天都要不停地劝导、说服、教育,每天重复一件事。二是城管工作“两头受气”。管紧了,少数围观群众会指责城管队员没有同情心;管松了,街面就乱了,大部分市民同样也会指责城管队员履职不力。三是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和管理意识不高,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热情不高,部分市民宁可评头论足也不愿以身作则。四是执法保障不到位。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式来管理市容市貌。但是,部分商贩却把文明执法当作耍赖、要挟的理由,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经常遭到违法当事人的谩骂、殴打,明显的暴力抗法案件结果被当做治安纠纷调处,不仅助长了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让我们队员身心疲惫,很无奈。

(三)城市功能不配套。一是市场容量不足,分布不均。城区无合理位置设置集中经营点,仅有的几个市场都被改作他用:虹源市场、晋东市场、安汉市场已改为超市,正常运行的仅丰盛市场、晋中市场,城南与城北新区至今没有农贸市场,导致摊点乱摆、以街代市。二是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达标,导致居民小区环卫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无人治理,小区内乱搭乱建没有及时控制。三是车辆增多而城区内停车场严重不足,靠占道停车、春节期间单位开放停车、增设临时停车场等措施,但仍不能根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四是城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数量不足、规划不合理、建设不先行,导致后期建设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

(四)经费保障不足。一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城管局现有协管队员120人,他们的工资是按公益性岗位工资1380元核算,每人每月300元的工作经费预算了10个月,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们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但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今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环卫工人包括“五险一金”仅1600元。二是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自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承担的管理职能也越来越多,城市综合执法范围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等多部门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成本急剧增大,运行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和x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xx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x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巡防工作,2020年x月xx日下午,局长x同志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当天局值班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人,对广场及周边街道、人工湖、体育路口、xx市场进行日常五乱巡查、疫情防控巡查。期间,广场一切正常,对xx市场周边街道出摊摊贩进行劝离,共劝离10余摊。另外,区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4人,分别前往城东街道、xx镇等地开展巡防工作,劝离聚众人群3处,整治占道经营摊点6处;二中队出动12人,对xx街道辖范围内进行人群疏散巡防,共疏散聚集人群13次;三中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聚众人群及时劝离并现场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及要求,共劝离聚众聊天人群5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职工作。

二、加强河道非采监管。

综合执法局中队,接政府举报xx镇xx村河段有村民聚众挖沙,现在疫情防控时期,接举报后执法局四中队出动x人前往核实驱赶,具体情况如下:

1、xx镇xx村坝河段,此次前往,只发现少数几人在河道挖沙,现场扣押铁铲、锄头9把,现场进行驱赶挖沙群众,并警告不可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2、xx镇xx村河道,现场驱赶挖沙群众6人,并警告不可再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疫情的防控要求,严格督促要求保洁公司对照。

合同。

条款落实卫生保洁责任。x月xx日,对广场新、旧公厕外立面、内部进行全方位消毒防控,消毒面积约100平方米,同时也对广场范围的所有垃圾桶实施消毒防控,消毒垃圾桶25个,彻底切断病毒传染源,消除病毒生存空间。续继督促保洁公司,提升广场的保洁质量,确保广场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为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和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由执法大队大队长梁华雄同志对里松(站)卡做好疫情防控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对每天上班人员测体温,要求所有上班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减少值班人员聚集,保持1.5米安全距离,每天坚持对办公场所喷洒消毒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直属工委工作部署,区综合执法局在职在编党员干部与社区结对共建,派出党员干部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xx社区“党旗领航聚合力,x城战役争先锋”活动动员会,并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支援城区街道。今天继续在xx街道辖区建筑筑厂宿舍体温监测点,配合街道做好值守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参考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x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x政府网》、《x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

(一)市容市貌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了严管街、一般街的管理标准,对严管街道实行占道活动“零审批”,其余街道“严审批”。在有效维护严管街、严控街市容秩序的同时,加大了对南街、西街等三类街道的整治力度。将南街西街卖篾货的商贩搬迁至人民市场内经营,将水果蔬菜摊贩引导至市场内经营,疏通了南街西街人行道和车行道,规范了经营秩序。二是户外广告管理更加规范。一批产权不清、审批手续不齐、违规审批的单立柱广告依法拆除,全年累计拆除破损店招、钢架地面招牌、楼顶钢架、墙体广告、道路单立柱达1.15万平米,实现户外广告查处率达95﹪以上;制定了城区店招店牌设置技术规范,将喷绘式店招全部更换为附着式发光字体店招,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源头城市“牛皮癣”,在城区各居民小区、人流密集地设置了共85处信息发布栏,由乡镇落实专人负责每月清理,将城市街道“牛皮癣”清除工作分段划分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落实专人不定期清理。三是车辆停放秩序更加规范。新增车辆禁停标识55处,新增围栏式摩托车停放栏26处,对不合理的标线进行了擦改、重新划线,整改人行道斑马线约5300米,增加交通指示牌18个。今年以来,共查处乱停乱放车辆32800余辆次,实现城区严管街乱停乱放查处率达95﹪、全城违规停放查处率达95﹪以上。

(二)环卫清扫保洁成效明显。一是清扫作业实现“立体化、全天候、全覆盖”。机械冲洗范围由地面向空间延伸,全天24小时分时段调整作业方法,新增城区清扫面积25万平方米,现城区清扫保洁总面积达247万平方米;全部实行低尘机械化作业,机械化清扫率80%以上,高压冲洗率75%以上;二是开展白色垃圾大扫除、卫生死角大清理等专项治理,解决了部分居民区垃圾无人管、臭气无人治的老大难问题。三是“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模式更加完善。日收集农村生活垃圾50余吨,城市生活垃圾120余吨,集中无害化日处理量达170余吨。严格落实垃圾场监管责任,出动抢险人员150人次,紧急抢险2次,拖运库存渗透液1万余方,确保垃圾场运行安全,落实垃圾除臭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达标,除臭效果明显。

(三)违法建设治理力度空前。一年来共查处和拆除常林乡石板河社区、将军碑社区、晋城镇黄家湾社区、黄桷寺村等规模性违法建设130多处,立案查处20余件、依法强拆80多户,面积达1.62万平方米,行政处罚40余万元。二是完成城北新区外凸式防护栏拆除改装试点。拆除北城天街、麓湖国际旧防护栏61户,面积2550余平方米,雨棚287米;新安装拉闸式防护栏52户,面积1200余平方米。三是控违机制更加完善。采取公开举报电话、乡镇社区自查报告,组建了城管队员、乡镇干部、社区干部共同参与的联动巡控队伍,将发现的违建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将违建案件举报电话及各片区中队长电话公布在辖区公示栏;将控制违法建设落实情况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与城乡环境治理经费挂钩;建立县、乡、社区三级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严密拆违、控违布控网,实现全年违章搭接案件查处率98%以上。

(四)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一是开展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制定了“六必须、六不准”和“一硬五有”的施工现场要求,规范工地项目管理标准,实现城内新增工地“一硬五有”标准建设达标率98%,在建工地违规查处率达100﹪。二是对路面扬尘污染采取高空抑尘、地面洒水的不间断作业抑尘,将城区道路并入天网监控,落实专人负责监控路面污染情况,及时查处道路扬尘污染行为。三是开展脏车入城治理。在五里店、迎宾大道设置了两处脏车检查点、强制冲洗点,由城管、环保、运管抽调专人负责对入城车辆全部检查,杜绝脏车入城。四是开展散乱污生产经营扬尘治理。对城区和环城路200米范围从事砂石经营的场所全部搬迁至西古路集中经营,规范督促商家使用清洁工艺加工石材。五是推行裸露土地覆盖。对城区内的在建工地、裸露闲置土地按照“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的原则全部进行裸土覆盖,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五)市政设施管护更加精细。一是开展城市设施普查,将城市设施按类别划分登记,详细记录设施坐标、运行情况、维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台账管理。二是分类细化管护标准,组建了市政设施巡查管护队伍,建立完善管护巡查制度,制定了管护标准。三是设施管护更加及时,实施了城北新区、迎宾大道、环城大道、环莲花湖周边等重点区域、路段破损道路、人行道及其它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并就全城绿地、绿化带、花台实施补栽补植、修枝塑型、病害防治和路灯检修和节能改造。

(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一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武警中队外道路新增工程、县委办公区、政协办公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和九龙潭生态停车场、莲花湖污水治理等收尾工程。二是新建了一批公厕和中转站,新建了星级公厕4座(莲花湖尾水五星级公厕、北部新城五星级公厕、妇幼保健院星级公厕、青春大道星级公厕)。新建了垃圾中转站4座(青春大道中转站、金龙山变电站中转站、北部新城中医院中转站、西街地坑中转站)。红豆沟大型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实现了xx垃圾运往南充焚烧发电,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正稳步推进,臭味扰民问题将彻底治理。三是设施维护投入加大,这一年来,我们还投资近200万元,新增城区太阳能不锈钢果皮箱400个,普通果皮箱900个;扩容重建垃圾房18座和维修垃圾房16座;整改维修公厕5座,改建老旧破损垃圾收集点4处;四是专业市场建设填补城市基础设施空白,城北砂石集中经营场已建成,城南文笔山夜市烧烤美食城和城北新区烧烤小吃集中经营摊区建设稳步推进。

(七)爱国卫生创建通过验收。按照省卫复审、卫生创建的目标要求,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升市民文明卫生素养。一是以除“四害”为重点,认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年内集中组织2次灭鼠灭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灭后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规范。二是完成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创建验收和命名工作。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多扶镇、青狮镇),完成鸣龙、高院等13个省级、市级卫生乡镇、66个省级卫生村创建验收和命名工作。

(八)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工作。自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以来,我局认真办理县环保委转办各类信访件,每一个信访件都严格按照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办结率100﹪。特别是在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的整改中,按照杜绝噪音扰民,杜绝油烟直排,保障小区居民夜间生活不受影响,保障商户油烟排放符合规范的要求。对城区餐饮行业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下达整改文书,督促业主限期安装油烟分离器并改造排烟道。截止目前,城区500余家餐饮门店90%以上都安装油烟分离器并改造了排烟管道。

(九)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县关于城管体制改革要求,出台了我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城管队伍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与全国统一,完成机构组建和职能调整,今年6月,成立了“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市管理力量下沉、执法延伸试点工作,成立了第一个城管执法派出机构:多扶中队。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完成对执法人员定编定岗考核、身份登记,全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支部委员会年党建工作总结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党建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扎实抓好政治引领、标准化建设、志愿服务、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现将2021年主要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工作日程,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有效地推进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年内进行x次安排部署,及时制订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任务和要求,每年干部职工人均撰写学习笔记x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x篇,签阅干部学习笔记x次。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党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支部坚持周一、周四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强国、xx党建等平台,采取领学、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省市县重要文件、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等知识,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专题党课x次;围绕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方面深入五三村开展宣讲活动x次,做到学习教育广泛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测试、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学习教育多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断掀起新的高潮,切实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习教育实战化。

道德模范,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带动人,提高政治素质,筑牢思想基础,让党员“学”有目标“做”有方向,争做城市管理的标兵,促进党支部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局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支部重视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投入资金x万多元订阅各类党报党刊和学习资料,通过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支部全体党员分别到颐和社区报到,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明确党务干部,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分别与x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内容,按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管理和开展党员评议。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市容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内x名党员在“七一”期间被表彰为“优秀******员”,x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支部按照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组织程序的原则,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现在已按期转为正式党员x名,上报入党积极分子x名并备案,新递交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x名,目前正在培养当中。

深入沙河镇五三村x户贫困户家中了解并进行信息确认,帮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加深对贫困户的了解、获得贫困户的认可。开展党的科学理论和乡村振兴政策理论知识宣讲活动,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x场次,深入宣传打赢乡村振兴战的举措进展,面对面宣讲脱贫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现场答疑解惑,努力加快五三村乡村振兴步伐,主动开展生产、生活信息咨询、政策对接等帮扶活动,确保贫困群众了解国家各项惠民政策,顺利通过省市组织的验收。

实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局主要领导定期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分管各队、股、室负责人谈话,内容从工作作风、工作困难到近期思想动态,通过交心谈心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切实做到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真正将交心谈心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

在党组织领导下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的协调联动作用,努力提高宣传新闻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发送、转载,发表新闻稿件、专题报道近x余篇,被每日xx网、中国xx网、xxxx网等媒体采纳x余篇,并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政务公开,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立足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摸排力度,持续开展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法搭建等城市乱象进行治理,针对城市管理民生领城热点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反应,坚决避免小话题形成大气候,小问题引发大事件。三是认真及时办理投诉咨询建议等。对接到的投诉咨询或工作建议,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微信群、

学习。

强国。

xx党建app等党员远程。

教育。

信息化平台作用,开展党员线上学习教育工作。年内开展廉政谈话x次以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正能量宣传片,定期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和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同时,通过xq、微信等形式做好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比赛,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主动作为,扎实开展。

疫情。

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防控间,党员带头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城区市容市貌巡查管理,及时劝导城区不戴口罩人员,疏散人群聚集行为x余次;安排在岗的x名干部职工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所在社区(村)楼院卡口值班;抓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单位干部和外来人员扫码登记、测量体温、酒精消毒等事项,为帮扶五三村和各社区分别赠送口罩、消毒酒精等物品。四是持续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督促党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特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领岗领责,开展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活动,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常识,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树立共建美好家园的健康理念。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监督。开通“临泽城管”今日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增加“随手拍”功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有效治理城区各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作业、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乱象,实现让城市更整洁有序、更靓丽舒适的总体目标。二是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集中力量整治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及影响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建设临泽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自x月x日全面开始实施建设,x月底系统已全面建成,现正在进行系统试运行。为下一步形成大城管格局,提高各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办事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有效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有一些不足:一是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存在与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开展志愿服务等相对较少的情况;二是学习形式单一,在组织学习上照本宣科多、研讨交流少,学习的深度不够、入脑入心不够,主动学习能力不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指示等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决策部署做到入脑入心,在领会掌握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与城市管理。

工作。

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的成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见实效”。按照“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的工作标准,深入推行“4321”工作机制,完成197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标准、完成率居全省前列,老旧小区居民代表自发送来40余面锦旗,感谢市委、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他们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改善。张古江副省长为此批示“xx市加快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很好,请省住建厅印发各地借鉴”。省住建厅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转发各社区市政府借鉴学习,新华社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杨慧书记也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积极协调推进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作出重要指示,称赞“落实得好,群众满意是标志”。

二是市区环境卫生治理“出重拳”。代市政府起草了《xx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通知》《全市环境卫生治理“提升月”行动方案》《xx市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等专件,大力推进高速围合区环卫市场化改革,引入管理经验丰富、业绩优异的专业保洁公司,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目前市场化项目资格预审已在网上公示;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攻坚月”“提升月”行动。截至目前共清理各类积存垃圾22.5万余吨、筛分处理垃圾30万吨,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健全。6月5日张古江副省长在沧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批示“其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请省住建、卫计委等部门总结推广”。

三是智慧城管建设“用真功”。年初“全民城管app”正式上线运行,市民通过手机对城市管理问题“随手拍”进行举报,由数字城管平台派遣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截至目前,数字化平台立案22.68万件,结案17.4万件,处置全民城管案件2676余件。我局全民城管app成为我市“新时代河北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唯一入选案例。通过组织开展“星期五文明志愿行动”、“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庆“七一”健步走、与市纪委监委联合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9周年健步走等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全民城管app”,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得到提升。同时,中心城区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以路为界将城区划分为64个网格,明确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员职责,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派遣处理,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

四是试行城警联动“解难题”。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动互助、优势互补”的原则,我局同市公安局创新执法模式,在御河路、贻城道、黄河路、新华路、清池大道等市区主干道,联合推行“城警联动”机制,对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破坏市政园林设施、学校周边秩序、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进行常态化联合整治,建立了快捷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提高了执法效能,实现了“双赢”。

五是实施绿化镶边“治裸土”。在中心城区增绿143.3公顷的基础上,针对公园、绿地内缺苗死株及黄土露天现象,深入开展绿化“镶边”和补植完善工作,对城区道路、公园绿地边角进行绿化,对路口、公交站牌两侧、绿地边缘等裸露处种植麦冬、萱草、迎春等绿化素材,利用绿化素材叶片和枝蔓,力求绿化无缝隙。截至目前,累计补植乔木1.7万株、灌木143万株、播种草花、地被33.2万余平米。此外,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xx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并获批实施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六是推进集中供热“暖民心”。2020至2020年度供暖季主城区集中供热入网面积增加222万平方米,热用户增加1.3万余户,11月7日提前运行以来,我局实时对换热站供热运行参数进行监督,妥善处置市民供热诉求。此外,今年我们应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公用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成了对昊天热力、华润热力、供排水集团(供水数据)、华润燃气等公用企业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控,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监管,促使公用企业履职到位,增强了故障应急调度能力,有效提升我市公用行业智能化监管和优质服务水平。这种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公用产品数据进行监管的做法,在我省属领先水平。

七是下沉执法力量“强管控”。深入执法体制改革,下沉执法力量,在中心城区22条主次干道配备了20余名路长,设置了22个执法岗亭,采取日常巡查、定点值守及接受周边居民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破坏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问题的常态化治理。在黄河路小学、迎宾路小学、十四中、五中等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为学生上下学保驾护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对此做法批示“好”。

八是高速出入口改造“展新颜”。对xx西、xx东、姚官屯、西花园等出入口景观进行改造,采取绿化、净化等方式,优化城区交通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原出入口两侧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的乱象,被疏密有序、层次丰富的绿化替代,改善了市区“第一门户”环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重点”,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将74个重点城建项目落实到分管局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促进城建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省第二届园博会xx园、绿道绿廊改造、续建公厕和生活垃圾收集站、育红路菜市场、智慧城管、海河路南边沟、交通大街改造、积存垃圾处理、人民公园动物园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通村道路硬化、城管服务岗亭、解放路排水改造、无人机航拍服务采购、遥感影像图处理和制作等项目已完成。黑臭水体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其中省第二届园博会,我市荣获优秀组织奖,xx园获得造园艺术综合金奖、优秀设计奖、优秀施工奖、文化展演优秀节目奖。

二是找准“盲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协调解决开元大道自备井泵房等历史遗留问题,泵房拆除后,大河庄65户自备井用户全部接入了市区供水管网;累计完成路面、便道维修10.7万平米,维修、更换路缘石2.62万米,积极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整合亮化资源,扮靓城市夜景,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破损亮化设施,累计完成照明、景观亮化设施15.9万余处,保洁灯杆、亮化设施10.7万套。同时,扎实做好献县杏元村精准扶贫工作,修建村内5条道路、共计5050米;安装灌溉设施6000延米,受益耕地2200亩。

三是把握“热点”,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深化“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治理,完成全市违法建筑拆除115.56万平米;深入开展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拆除非法广告5.49万处,超额完成省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督导“四区一县”城管执法部门做好经营性堆场、料场的按时搬迁取缔,目前市区79家堆场料场已全部搬迁取缔。加大对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撒漏污染路面现象的巡查、处罚,加强对施工噪声、生活噪声扰民的管控力度,努力让市民工作生活的环境更加干净、整齐,共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2.15万余处(次),立案处罚施工扰民问题76起;取缔、规范露天烧烤4900余处/次,规范了市区140家烧烤摊点,对其中5家进行停业整顿。

四是突破“难点”,市区防汛全面加强。结合市区防汛实际,完善制定《2020年中心城区防汛预案》,局领导深入网格组织督导防汛工作,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首次启用了无人机对排干渠阻水段进行巡查航拍,督导辖区进行排干渠清淤,确保了排水畅通,提高了强降雨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对市区927套收水井加装了雨水篦子,全面检修了市区19座泵站、1.17万座收水设施,清除34条排水管道淤泥2.6万立方米。汛期受台风“安比”“摩羯”等低压影响,中心城区出现4次强降雨,因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水月寺大街、光荣路、迎宾大道等易积水区域几乎没出现积水断路的情形,解放路、维明路、署西街等区域积水时间也大幅缩短。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点评讲话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点评讲话今天这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季度点评会议,主要是通报我区三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强化责任、推动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提升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为深化实施x发展“x”战略,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对一个地区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基础保障和辐射带动作用,是当地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直接体现。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在x发展“x”战略中,区委、区政府将其作为“九大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但从落实的效果上看,还有较大的差距。从全市第三季度综合考评情况看,我区成绩很不理想,x项部门考核总得分x分,比第一季度下降x个位次。

更令人不可思异的是,上次专家考评中曾经指出的问题,在本次考核中依然如故、无人问津。不管什么原因,这都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强、责任意识缺乏的表现,相应责任部门和单位也理应感到脸红心跳。城市的形象好不好,三分靠建、七分靠管。管理如果跟不上,建设投入再大、建设得再漂亮,城市的品质也得不到保证,老百姓也不会满意。对这次考评中暴露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反思,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

要从考评结果中、从暴露的问题中看清城市管理工作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对待、认真整改,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一个一个问题的解决,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逐步解决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困扰群众高品质生活的脏、乱、差、堵等问题,尽快扭转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的被动和落后局面,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更美好。

二、坚持目标导向,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一要确保争先进位。综合考评这项城市管理机制已经实行了三年,每季度甚至是每周都有情况通报或问题反馈。这就像考试一样,我们得明白考试规则,掌握答题技巧,才能事半功倍。考评指标我们研究得怎么样?动态跟进得怎么样?所有问题解决得怎么样?对上沟通得怎么样?特别是反馈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在座的每名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应该认真地反思。在全市千分制考核中,市级部门考核占x分,第三方占x分,12345热线占x分,专家和媒体各占x分。每一个考评主体、每一分都很关键。

所以,我们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每一项考评指标,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一一抓好落实。平时要多沟通、勤汇报,把我们的亮点工作推出去,让人家知道我们做了哪些工作,有了哪些进步,以最大的诚意取得理解、认可和支持,确保不该丢的分一分不能丢,这样才能在考评中取得好的名次。

二要注重常态长效。城市管理工作必须抓经常、经常抓,一刻也不能松懈。除了x热线及其他渠道派单问题,各部门各街道更要增强职责意识,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巡查检查。要依托数字化城管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街道、村居的作用,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联动、无缝对接,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

对一些城市管理中遇到的老大难问题,如窗口形象、占道经营、乱倾乱倒、户外经营、城市脏乱差等现象,要下大气力进行整治,必须想办法走出“一抓就好、一放就乱”“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这也是我们在全市综合考评中排名靠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要解决突出问题。要紧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考评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抓起,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要坚持治“脏”。重点聚焦生活垃圾收运、道路保洁、农贸市场、河道管理、扬尘渣土治理等薄弱性、易反弹的问题,狠抓深化提升、整改落实,想尽一切办法整治城区卫生死角,确保无盲区、无遗漏。

要坚持治“乱”。要结合拆违拆临、杆线整治、“三高”沿线百日提升等活动,全面清理城区私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等乱像,有效维护城市经营秩序。

要坚持出“亮”。紧盯重点道路改造、绿化亮化、停车场建设等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问题,着力打造城市管理亮点,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达到整治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整体标准上,要对照“平、亮、绿、美、净、齐”精准发力,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要坚持治“差”。紧盯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国道省道、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农村偏远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投入、下大力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视觉污染治理。

三、

坚持结果导向,形成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一要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考评指标和责任分工,细化量化具体工作,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位负责领导和每个人头上,切实做到责任分工、标准要求、完成时限“三明确三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自觉负起责任,靠前指挥,加强督查指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要合力攻坚。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着眼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原则,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多沟通、多协商、多担当,绝不能推诿扯皮、相互掣肘、敷衍应付。特别是住建、城管、环卫、绿化、水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三要严格执法。突出“严管重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对破坏环境的人和事,绝不姑息,从严处理,形成强大震慑。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良好势头,以高昂的士气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述职考评会议点评材料。

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完整

(一)扎实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牌匾设置、户外宣传、挖机城市道路、占用绿地等许可事项1929件,《下达整改通知书》150余件,清理各类小广告157500余张,清理覆盖非法喷涂11600余处,配合公安机关,对张贴野广告进行治安打击3次,城区市容面貌有了新的改观。

(二)持续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按照“六个零容忍”要求,落实巡查监控、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对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上半年共制止违法建设行为6次,组织强拆9次,拆除违法建筑28处,达8251平方米。

(三)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业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我局通过多举措强化法制培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把学法与用法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已依托局党委理论中心组。

学习。

安排案例学习交流3次。二是举办“法制讲堂”。局法制室组织精干力量对局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执法大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已组织“法制讲堂”3期对2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执法程序规范化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三是强化业务交流。积极参加由住建部、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局领导、法制工作人员及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全员参训。强化与司法系统的沟通交流抽调法制工作骨干力量到区法院进行挂职锻炼深入了解司法系统运行方式学习法律实际运用技巧进一步优化完善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水平。

(四)全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结合文明城创建,共清运各类垃圾23492车,14万余吨;

清理无主垃圾1147车,48690余吨,平均日处理垃圾1000余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处理率达到100%。

2.为了迎接自治区70周年大庆,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城管局开展了以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监察为工作重点的卫生整治工作。

(1)清理了xx地四家村河道、xx聂胡地英金河畔小区北侧河道、x镇高x速口金剑铜业南河道、xx镇三眼村魏家窝铺河道内的无主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26760吨,覆盖取土96车。

(2)清理桥北阳光家园二期、健康家园附、物流园区、中昊街、滨河路、东郊八队、西城办事处等区域4000余吨无主垃圾、生活垃圾。

(3)我局利用三天时间,在桥北钢材石材城区域开展以清理建筑垃圾,整理建筑材料,填埋垃圾,拔除杂草和平整地面为主的献工献时清理环境卫生行动。此次共清理环境面积172086平方米,覆盖取土148车。

(4)清理三眼井、南大营子、柳条沟多年积存垃圾。出动204名环卫工人,共清运垃圾840吨。

3.加强公厕管理,结合迎接自治区70周年大庆,我局对xx区内42座水厕进行维修,已完成xx座;148座水、旱厕进行粉刷,已完成80座,其余公厕粉刷预计7月低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如厕环境和服务效率,重新修订了厕所保洁标准,坚持每天对144座旱厕进行4次清扫,对77座水侧实施全天候保洁。上半年,厕所及化粪池均无超标、催掏、漏掏现象,截止6月中旬,共完成x车x、共计17544吨的清掏清运任务。

4.迎检路线整修专项行动。针对自治区70年大庆迎检路线存在的路面、人行道破损严重等问题,我局共出动100余人、8台装载机、8辆运输车和5辆钩机车。重点对赤锡路、查干沐沦大街、金都街和清河路等区域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已完成金都街、查干沐沦大街、赤锡路31803.56平方米铺砖工作;

已完成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500平方米的道路划线;

清理高速赤峰北出口路两侧炉渣、矿石料、白色垃圾500立方米;

已完成高速赤峰北出口南侧黑色铁管刷漆300米;

已完成清河北路两侧人行道8500平方米的破碎维修;

完成金都街1180平方米的水泥路面修复工作。

和处罚。在城区饭店宾馆集中的地段,采取夜间执法的措施,实行24小时监管,餐厨垃圾偷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五)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

制度。

计划。

新增清扫保洁人员197人,配备5辆摆臂车、2辆专业垃圾车、2辆吸粪车。

(六)开展万达广场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和设施、露天烧烤、乱排乱放建筑垃圾、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户外宣传广告和牌匾安装、居住区积存垃圾等行为。二是开展清洁专项行动,以“治脏、治乱”为目标,年投入费用100万元,配备清扫保洁人员39人、垃圾箱100个,实施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消除卫生死角。三是投资3400万元,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改造。目前,正在进行智能停车设备调试,累计安装违停抓拍监控15套、停车监控杆11基,更换匝道护栏和灯带556米、路灯31盏,完成全部停车位施划。

新增2台应急抢险工程车。三是加强防汛物资保障。购置了雨衣水鞋、反光背心、led投光灯、强光手电等25种防汛物资1000多套(件)。四是加强防汛值守,对城区重点部位,安排专门设备和人员,坚持每天24小时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有序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9000万,采取ppp模式,建设占地1680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110吨/日,服务覆盖红山区、松山区(含新城区)、元宝山区(平庄镇和建昌营镇)和喀喇沁旗(xx镇、x镇)x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000万,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和设备采购,预计8月底试运营。

正在进行万达区域土建、设施设备安装工作。

3.认真实施2017年道路维修工程。今年计划维修改造街路32条,小巷40条。截至目前已完成同裕胡同、昭君宾馆胡同、十六小胡同等32条小巷的维修改造,道路维修工作已全部完成。

4、扎实抓好中、西立交泵站及四干泵站改造项目建设。今年计划维修改造泵站三座;

新建排水管线1800延米,新建钢铁街一体化泵站一座。截至目前,排水管线站前街-园林路-解放街-宁澜路已完成管线铺设工作已完成。钢铁街一体化泵站设备已采购完成,正在安装制作一体化泵站管线迁移已完成。正在进行一体化泵站沉井工作。

5、着力抓好排水管网管理。今年计划对260公里排水管线进行疏通,目前已全部完成。

6、其他项目推进。

情况。

30个渣土排放监控点项目,正在进行安装;

改造垃圾压缩站18座已全部完成,计划新增垃圾中转箱50个,现已完成25个;

加固改造垃圾填埋场项目、新增1500个城区垃圾箱、600个农村垃圾箱项目正在进行招标。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绣花”精神下大功夫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秩序整治和拆违控违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二是加快环卫设施建设,确保新建30个渣土排放监控点项目、增配1500个城区垃圾箱和600个农村垃圾箱项目、新建改造垃圾压缩站19座项目、新增垃圾中转箱50个如期交付使用,确保垃圾填埋场加固工程年内按时完工。加快采购清扫车2台,洒水车2台,吸污车2台,农用垃圾转运车辆19台。

三是发挥好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功能,扎实抓好排水管网、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加快实施城区内涝整治工程,确保260公里排水管线疏通任务如期完成,缓解城区内涝,保障城市安全,使群众生活更加便利。

四是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确保今年8月底前建成试运行。

五是稳步推进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确保一期工程年内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六是积极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七是尽快完成局机关办公楼的搬迁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坚持面上抓管控、线上抓机制、点上抓问题,对标整治,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推动了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全力保障我队创文复审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做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开展“六项整治”,解决市容管理突出问题。

(1)规范市容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摊点、出店和占道经营的管理。针对城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每星期集中统一整治,查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有效地维护了市容秩序,净化了环境。同时,加强流浪犬整治,强化捕捉收容。执法大队统筹部署,成立了流浪犬抓捕小组,对城区范围内的流浪犬进行抓捕、收容。流浪犬抓捕小组携带专业的抓犬工具和犬笼,按照发现一只、抓捕一只的原则,目前共计抓捕流浪犬40余条,确保城区主干道、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现,抓捕的流浪犬统一送往指定收容所。

(2)学校周边治理成效突出。开展了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城区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特别是在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执法大队每天安排3人以上执法队员,现场执勤,对学校大门前的街道两端实施交通临时管制,禁止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有效保障了教师和学生的出入顺畅和安全。

(3)“地摊经济”火爆全城。开展便民摊群点整治,规范地摊经济发展“地摊”让城市更有烟火气,方便了群众生活。执法大队积极探索“地摊”管理模式,疏堵结合,引导商贩规范经营。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在城区城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占道经营销售点的方案》,设置了临时摊点摊位5处,水果车临时瓜果销售点12个,规范设置烧烤夜市3处,对宝鸡路、滨江路出店经营和新民街出店占道经营进行施画标线管理。规范出店经营商户400余家,解决就业1200余人。

(4)“天际线革命”有声有色。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控。扎实做好县城天际线违建拆除和门头牌匾管控工作。通过规范管理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重点治理商户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桁架广告进行占道宣传,彻底清理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非法设置、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力求沿街门店一店一牌,取缔未经审批、超期设置、设施陈旧残缺、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小区楼顶、沿街、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清除城区干道两侧及地面的“牛皮癣”3000余条,取缔商业性横幅(条幅)50余条,清理公益性横幅(条幅)20余条次,严厉查处散发小广告违规行为2件。

(5)强化车辆停放管控。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整治,加强车辆停放管控。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与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使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停放秩序逐步有序。施画人行道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区173个、机动车停车位300余个、新增临时停车场3处160车位,设立禁停标识牌16个。

(6)全力开展噪音污染整治。携带噪音专用设备,对城区门店开展音响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规范纠正,提高了工作工作标准和效率。在中考、高考前期间,制定《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噪音污染治理通告》,印发在建工地、部分经营门店、夜市摊位。同时,安排人员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噪音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停止。

2、加强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在加强小食品摊贩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执法大队会同市监局食品药品稽查队,召集从业人员召开会议。组织摊贩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宣传教育引导摊贩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召开小食品摊贩经营座谈会2次6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30余份、开展日常食品安全执法巡检查20余次,规范经营行为100余次。

3、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件,协办2件、网络投诉26件、信访件5件、按时办结率100%,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市容管理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不到位问题及时纠正,办理案件3000余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配合管控烟花爆竹。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张贴《禁燃禁放通告》90余份,入户发放宣传单200余张、悬挂禁燃烟花爆竹横幅9条,制作张贴禁燃禁放即时贴250张。在烟花爆竹禁燃区外规划设置了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解决了13户烟花爆竹临时摊位经营人员销售场地和群众购买所需。抽调4名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00余起。

(2)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严格道路扬尘执法巡查、“一表一证”制度,加强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运行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沿街抛洒、不覆盖等违规行为,对建筑工地运输渣土沿途抛洒行为人进行约谈,处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1起,罚款200元。

(3)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督促未安装或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的餐饮店进行安装和运营维护。20xx年检查督促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8台、复检23台,目前城区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96台、企事业单位48台,安装率达到98%。

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疫情防控。一是对于新冠肺炎可能存在传播的途径进行排查,全面动员除蔬菜批发以外的面皮、日杂、服装等摊贩全面休市;二是积极开展凤喜豪庭小区、安沟门绿景家园小区卡点值守,劝阻小区居民频繁出入和外来人员进入;三是开展城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消洒、消毒、清洗活动,并对新民街和农贸市场进行冲洗消毒;四是安排车辆及人员加强巡查,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或不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劝阻和帮助。五是有序推进复产复工。按照指挥部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接受群众申请,现场勘查、备案登记程序后,引导经营人员在指定区域内有序摆放,每天对经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在巡查中发现扎堆聚集、不戴口罩的群众我们及时进行劝解,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优化执法队伍,激发工作活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职能职责重新进行了界定,进一步释放了干部潜能,激发了工作热情和活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通过复检验收,重大节庆及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有力,城市面貌,城管形象焕然一新。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履职尽责。对工作制度和机制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管人,用机制激励人、用纪律约束人的良好环境。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的队员及时进戒勉谈话,对不守纪律影响较坏的进行通报批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执法大队凝聚力、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重点。

1、加强城管执法“三项机制”建设。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坚持“服务为民、严格执法、疏堵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继续加大主次干道、校园周边、新民街等区域巡查管控力度,杜绝流动商贩、出店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管控各类违规广告和乱贴乱画现象,保持城市建筑物立面干净整洁;加大向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杂物等行为的管控惩处力度;加强建筑渣土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倾倒和道路遗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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