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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优质17篇)

时间:2023-12-27 09:01:55 作者:笔舞

报告范文的语言应简练明了,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句式。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报告范文,它们包含了详实的数据和深入的分析。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一年来,在盘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结合镇法治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立足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服务基层中心及民生工作水平,推动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现将我镇2020“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镇战略的实施。

二是抓实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镇党委、政府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2次以上,干部职工自主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100%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学习了***总书记有关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学习了中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各级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业务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宣传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利用赶集人多的时候做好普法宣传,与成员部门之间联合行动,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司法所、禁毒办、文化站等部门联合开展起来了“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各村(居)以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学法用法读书活动,在镇中心广场、农贸市场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

镇司法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公证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保障了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公益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法律服务;做好社区**人员监管,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服务覆盖全镇53个村(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并要求法律顾问在重大纠纷调解、村务决策、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法律咨询及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时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小组,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确保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扎实推进;完善信访制度:由镇群众工作站牵头,成立信访评理室,制定评理室制度、评理员工作职责等,推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依法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由镇党政办、司法所牵头负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加强食、药品监管工作:市场监管分局强化对餐馆、企事业食堂、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镇辖区内药品销售进行规范化检查。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陆河县教育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按照《陆河县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我县教育领域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实现我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均衡发展,为把陆河打造成美丽大花园,实现绿色崛起而贡献一份力量。现将我局2020年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梳理我局现阶段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标准,生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由县政府统一对社会公开;梳理了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情况,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至2020年底,完成碧桂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办学的治理任务,按规范程序认定了22所普惠性民办园,全县公办园幼儿占比为50.12%,公办园和普惠园幼儿占比为84.01%,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上级考核指标要求;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按程序审批设立了“陆河县河田欣艺幼儿园”等三所民办幼儿园,有效缓解了我县学前教育的学位紧张状况;加强学校的发展规划,拟迁建县实验中学和河田镇城南小学,以适应陆河县城南部的学位需求。三是强化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严格实施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对无证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实地摸排,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查处力度,责令无证幼儿园关闭停业,推动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化、特色化、优质化。

(二)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的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由陆河教育网转至陆河县人民政府网,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将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行政审批变更等信息的在政府网上公示。二是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好义务教育划片、听证工作,就相关学校学区划分组织听证会,并将听证会报告及学区划分结果及时公开,对涉及到民生事项的政策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0年8月出台了《陆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陆教[2020]1号)。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积极引进广东省第二师范学校陆河附属学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加强重大事项监督。一是强化权力制约。按照建设法治学校的要求,各学校严格按学校章程办事,完善教代会、工会工作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小额工程建设、教育装备采购等的备案审查工作,由局纪检股负责廉政审查;二是落实落细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公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通过行风热线、信访系统、问政平台、“门户网站”以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法治宣传机制,提升干部、师生法治素养。一是组织开展本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谋划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二是组织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执法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执行队伍严格按现有法律、法规执法,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三是开展学生普法系列活动。利用班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尤其是疫情期间依法防控的法治知识、卫生法治普及。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陆河中学和河口中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利用新媒体推进普法工作。

2020年,县教育局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落实了市县的法治建设的任务,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上存在创新不足,法治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二是仍有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完全按要求进行清理;三是执法队伍力量未能及时补充,几年前的执法工作人员没有补充新人员,青黄不接,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四是教育局未成立法规政策部门,对系统性法治建设工作造成制约;五是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未达标。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6所,占比100%;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8所,占比26.4%;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占比2.8%。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指导地位,结合实际,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组会议等学习内容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建设依法治教系统工作。为加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增强责任感,亲自谋划、亲手推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深入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学校规范办学,建立系统普法,完善法规审查部门建设。

(三)重视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青少年普法活动。各中小学校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悬挂标语横幅、主题班队会课、宣传专栏、黑板报、手抄报、演讲比赛等;举行“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今年参加广东省中小学生“民法典故事会”征文大赛,我县多名学生获奖,其中彭可昕同学的作品获得省级特等奖。

2021年,县教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按期修改、废止或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时公布。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二)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协调各镇加强对正常营业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对新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幼托机构加强治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对办学场所条件恶劣的,安全隐患大的,各类证照不齐全的,坚决依法取缔关停。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我局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政府建设开展认真的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要直面问题与不足压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4.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19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0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0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0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会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0-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0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如下。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吴近新任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任组员,法治建设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业务讲堂、党组(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

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三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三)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泰宁政府网上,全年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50余条,每季度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泰宁政府网站公布咨询来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针对隶属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故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涉密内容被上级部门管控,不能按照当前“最多跑一次”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

(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跑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宣传。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股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政府网、政府公开栏、泰宁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全面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情况报告整理如下: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学习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

及时调整充实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强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出台今年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个人,明确成员职责。保障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

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素质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中层干部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在全局广泛开展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加强对公共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对与自身工作业务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我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亲自把关,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学习,严抓教育。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等专题研究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全乡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三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五、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亟待解决。一是对日常工作中接触的人民群众的普法工作不够及时到位,工作中常常忽略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二是党员干部法律素养有待增强。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法律素养有所提升,但无法完全适应工作需求。三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我局普法宣传手段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容易产生疲劳,导致普法效果降低。

四、下年计划。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完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市供销联社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结合主题党日和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吉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井冈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法治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年度必修课,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防疫宣传、扫黑除恶、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工作部署。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市供销联社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解决存在的问题。印发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前置审核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拿出解决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广泛运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修订和完善各项法治制度。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2019年法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

总结。

吸取经验和教训强化了工作不足之处。针对2020年10月“七五”普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和完善修订了多项学法用法守法普法的规章制度、工作要点、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长期不间断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得到有效的提升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收官之年,市供销联社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做好查缺补漏。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建设规划和要求,紧紧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发展需要,制定本部门2021年的工作要点、计划和实施方案,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现我市“红色最红、绿色最绿、脱贫最好,在全面小康的征程中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我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健全机制、抓好培训、注重监督,促进我市民政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精心组织,责任明确,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教育,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条例进行解读,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兴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兴市民通〔2019〕5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决策部署下,落实牢记***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工作依据,认真履行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严格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工作要求,强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对我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从2020年1日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50元/月提高至6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140元/年提高至4332元/年,增幅分别达到3.85%和4.64%。

二是认真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从2017年起所有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一律实行网上申办网上审批。稳步实施了直接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外,对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商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办理登记。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社会组织备案门槛。对社区社会组织在活动资金、会员人数等方面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并组织开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通过全面清理和普查,全市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05个。

三是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197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进行指导,将早婚早育、扫黑除恶、义务教育、大操大办、赡养老人、公共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与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积德榜、好人榜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通过舆论和道德力量来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营造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畅通村民与干部之间的沟通渠道,融洽干群关系。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依法、依程序行政,扎实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后,我局按照《xx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1、本年度根据《关于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近3年合同文本包括:《xx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仓库购买合同》、《统计vpn网络建设合同》、《法律顾问协议合同》、《统计年鉴印刷合同》、《课题研究外包合同》等。聘请法律顾问,认真制定《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服务外包合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上户礼品购买合同》等。

2、开展前置法律审查工作。今年制订实施《xx市xx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暂行)》,按照法定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发给律师评估后送区法制办审定。

3、本年度,我局未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

4、本年度,我局未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议或者部门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最终才形成决策文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三、机构职责法定化和规范化情况。

1、本年度,我局未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进行设立、撤销或者调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没有出现私自违规操作现象。

2、本年度,我局未出现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显交叉、冲突、缺位争议。

3、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xx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体无发生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执法依据变更、执法职责和权限变更情形。

4、区统计局现有行政服务事项5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按规定在“福田政府在线”及“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编码库系统对外公布。我局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所有管理规定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对受理的项目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对各种申报材料都有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格式,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核流程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内容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存在内部流程外部化的现象。

四、规范行政处罚和强制等执法的情况。

1、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我局无委托执法情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8月协助市区法制办完成全局28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新证办理及换证工作,统一办理《xx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能、分解执法职权,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机构(岗位)。

3、制定执法程序规范,细化执法流程、设定执法环节,统一制定执法文书。

建立行政执法的告知、听证、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

4、健全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制度,组织对本系统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5、本年度内我局无发生强制执法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行政监督情况。

1、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计执法检查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及时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制作的执法文书及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材料整理立卷后交区统计局存档。每半年进行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并督促各检查小组切实纠正检查程序、标准、文书、执行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每半年一次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近年来我局的案卷评查成绩呈稳步上升趋势,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本年度,我局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平台,每季度公布一次我局行政处罚情况。

3、本年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按时办结率100%。

不少于8小时,公务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同时结合工作的开展,组织3次业务培训,召集全区相关单位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大大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其中,4月18-19日为贯彻市局改革创新座谈会精神,汇集统计人智慧和谋划福田统计的改革发展,召开“谈改革、献良策”统计工作恳谈会和培训会,局各科室负责人、街道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及统计站长、协管员和社区代表共40人参会。7月25日,我局举办“统计信息与统计分析写作”专题培训,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牛长涛处长及我局综合科祝建军同志担任主讲人,全区统计系统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9月22日,召开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暨普查员培训会议,全区十个街道共计300人参加。

八、普法情况。

成立了“一手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普法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每季度进行固定时间集体学法,对干部、职工起表率作用。制定了《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实施办法》、《2013年xx区统计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职工开展集中培训、收看电视讲座、知识竞赛、发放法律处法规读本进行自学等方式的学法活动。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部门、行业的特点,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九、加分项目。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3.12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3.3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持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组的有力引领下,仔细履行责任,明确要求、细致引领公、检、法、司等机关、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浓厚氛围。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xx同志作为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着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检视,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平时学习与工作中,严格践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履行好区守法普法领导小组组长责任,召开创立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暨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宣传报道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立、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宣传报道、守法普法等工作,通过xx宣传微平台、条幅、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加大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参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三督察组就xx区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会议,组织全区党员干部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参与xx区12·4国家宪法日现场宣传活动,举办全区集中性普法宣传,推动多层个多领域依法治理与法治创立活动。

1、提升站位,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

精心组织党委(党组)中心小组学习,抓实抓好领导干部这次“关键少数”,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示范带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及时学、跟进学。同时,仔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安排,研究制定安排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着重工作,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将法治宣传纳入《xx区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宣传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科学素质与法治观念,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2、凝心聚力,在深入宣传上下功夫。

一是社会宣传形式多样。积极发动全区各单位、各街乡运用电子屏、黑板报、大喇叭、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省委十一届十个全会、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密码法》颁布一个星期年等宣传标语。围绕重要节点、重大主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拓展普法宣传的影响力与覆盖面。同时,建好用好社区国防宣传阵地,涧河街道同乐苑社区因地制宜制作宣传国防教育版面。

二是主流媒体加强报道。积极完善新闻发言人、全区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等制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示范创立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动态成效以及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奋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法治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2020年共在中央、省、市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新闻xx条,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新媒体同频共振。整合区属政务新媒体资源,要求全区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力、集群发声,积极转发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在xx宣传微平台上开设《每日一学》《警示提醒》等专栏,共刊发相关法治内容xx条动态信息,对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普及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常识等进行了综合性的宣传报道。

四是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倡导全区干部职工群众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次人自学,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参加“比学习”“晒成绩”“亮积分”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活动,共注册xxxxx人,实现了党员全覆盖、群众广覆盖,提高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思想自学与行动自觉。

五是当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传统节日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3、部门联动,在舆论监督上下功夫。区委网信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及时了解苗头性、倾向性、前瞻性的舆情信息,严防民生热点事件关联炒作,形成舆论漩涡,强化和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全力当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处置工作,形成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合力。2020年收到市委网信办《互联网信息专报》xxx条,自行监测网络舆情xx条,接收网络问政信息xx条,成功处置了一批舆情风险。做到事事能落实、件件有回音。

1、宣传“地气”有待强化。当前媒体格局与舆论生态深刻变化,信息传播渠道越发广泛丰富,群众法律知识汲取的需求日益增加,法治宣传报道、普法宣传活动在深入基层、案例宣传方面需要更“接地气”,更贴群众,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2、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协同部门在宣传素材、数据同步等方面信息共享还不够及时、不够畅通,还未形成高效的工作合力,和各部门协作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1、立足群众需求。法治宣传要贴近群众、赢得群众,必须是能解决群众期盼、需求的精神食粮。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找准群众法律法规上的关注点、共鸣点,以身边“小案例”讲清楚法治“大故事”,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人心。

2、加强创新意识。我们将继续围绕法治建设工作,在宣传教育手段、方式积极创新,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普法宣传“活”起来、“动”起来、“鲜”起来,增强吸引力与感染力,奋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3、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信息联动机制,强化和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沟通,在当好线索信息、典型案例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宣传素材报送、数据同步、资源共享,奋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法治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0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采取务实措施不断提升全厅法治有关工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枢协调作用,助力xx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抓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x-xx月共牵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xxx件、指导督促全市办理xxxx件。全面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完善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规范,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组织各区编制xx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全省率先发布。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切实以考核评估助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年初即出台方案明确xx项全市“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涉及xxx条具体措施。协调各有关单位承接省下放、委托实施和重心下移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近xxxx项,并报请省政府赋予xx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改革,牵头开展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实施首批改革事项清单,印发标准化工作手册,推动党政机关内部依法依规高效履职。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督查督办。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督查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xxxx件。将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与政府改进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盼有机结合,强化制度规范,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受到代表委员好评。

协调修订《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

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决策立卷归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协调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x次集中学习《预算法》《证券法》《政府投资条例》《xx经济特区医疗条例》《xx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

(五)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x月初即牵头研究制定企业报备、政府审核制度,分类分步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不断依法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先后出台“惠企xx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xx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xx条”等系列帮扶举措,真金白银帮扶企业共渡难关,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x月底即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指引合法性审查、清理、发布、解读工作,以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等为原则,逐条逐项审查各区各部门和各工作组各专班提请印发的文件指引,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多次组织开展防控文件指引的修改废止工作,及时在“xx政府在线”上线“抗击新冠肺炎,xx在行动”专题,主动发布、深入解读防控文件指引及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厅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动态研究推进厅内法治有关工作。通过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全厅上下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按要求组织厅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xx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并于xx月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面向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项培训。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市政府机关党组、厅机关党委及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围绕机关党建、人事、财务、信息化、公文审核、工作秘密管理、值班信息办理等方面制定、修订各类制度文件xx余件,全面提升厅内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修订《市政府办公厅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预算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合同管理规定》等x个内部事项为我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开展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立卷归档等工作。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x名公职律师,常态化承担市政府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合规审核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审尽审。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受制于上位法规定,一些领域简政放权还不够彻底;

在建议提案督查督办工作方面,办理单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研究不够系统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接下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委历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中枢机关作用,推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厅内各项法治工作,努力为xx打造一流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

(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协调各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完善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为一体的公开体系,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强化政府网站、微信、微博、ixx、数据开放、热线服务等各类公开平台建设。

三是做好持续跟踪督办,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开展持续跟踪和跨年度督办,以更大力度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厅内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厅内合同、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管理。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19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更加自觉地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以促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落实重大部署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任务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强化党的领导。省政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新设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实现了法治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时制定印发《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完善了我省抓实见效、强化责任约束的机制路径。

 

(二)强化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建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按照《实施纲要》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细化为152项,制定主要任务分解表并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配套制定考核标准,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全面评估、认真把关,确定了2个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3个国家级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和18个省级培育对象,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三)强化法治思维。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各级政府将宪法等法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组织专题学法,特别是根据形势需要专门安排了1期外商投资法专题学习。拓宽学法渠道,利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甘肃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四)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按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痛点难点,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督察、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坚持科学规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

 

(一)注重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聚焦生态环保、保障民生、文化旅游等重点,推进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等14件地方性法规,完成《甘肃省专项奖励办法》等17件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在“开门立法”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71件,全部通过审查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93号),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开展“放管服”改革、生态保护、军民融合发展、招投标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省清理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

 

(二)注重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成立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加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论证。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51号),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全年审核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218件,召开合法性审核论证会10余次。集中完成省直54个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合法性审核,共审查确认权力事项3568项、责任事项23245项。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聘33名省政府法律顾问,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部门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市、县重点执法部门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占本部门总数的60%以上。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信用甘肃”系统为依托,建成全省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做到基础信息同源、数据标准一致,避免了多头公示执法信息。统一规范全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基本文书示范文本,《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范本》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国推广。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省政府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72名,发挥了民事纠纷化解的“分流阀”作用。

 

(四)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省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接受审议。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全年省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6件,同比增长10.2%,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纠错率达15.3%。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4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13件,无一案败诉。全省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34.44亿元。

 

三、坚持深化改革,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完成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5%以上,高频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两级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审核证明事项11814件、取消1884项。兰州市政务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制度受到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嘉峪关市被列为全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城市,玉门市“四办”改革由新华社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政银便民通”在15家银行、700多个网点开展业务。全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25.98万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初显成效,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省、市两级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建成,完成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三个一”模块升级改造。全省428个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全部实现“不来即享”。全年减免税费126.1亿元。

 

(三)推动服务民营企业精准化。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省级领导包抓联系民营企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出席每季度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把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作为突破口,盯任务、盯进度、盯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省公安厅等部门主动作为,推出了服务民营经济“一揽子”举措。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组建109个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司法机关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审慎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保全等强制措施,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四)推动市场监管实效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全覆盖,全年共抽查市场主体170892户、非市场主体10351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市场主体30860户和非市场主体189户,有效解决了对企业重复检查的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认真贯彻各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省7.3万户次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705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16855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任职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四、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构建全民普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制落实考评等制度,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形成普法整体合力,推动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紧密结合互融,推动形成新时代普法工作大格局。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在兰州举行了全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市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带动全省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热潮。以“法律八进”为依托,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打造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农家法治书屋、建立乡村普法微信群,以普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在2019年度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省的满意度为96.8%,位列全国第6名。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384个乡镇(街道)、1.4万多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基本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体发展。在天祝县召开了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推动法律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推进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公安系统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讨薪案件7093件,受援人数1.3万人次、涉及欠薪98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整体联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新局面。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探索引进专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不断丰富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全省17427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排查矛盾纠纷4万多件、预防纠纷2万多件、调处矛盾纠纷12万多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3个派出所荣获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11个派出所获省级首批命名,公安机关化解矛盾、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作用更加凸显。

 

(四)完善“三治”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坚持自治增活力、德治扬正气、法治强保障,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推广“两户见面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健全村民议事、村民理财小组,建立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全省9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有效促进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

 

地方立法质量效率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环节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全省政府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治理效能目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立法服务中心,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松绑”。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五是全方位构建政府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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