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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情况汇报(优质14篇)

时间:2023-12-01 17:25:55 作者: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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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随着“普九”目标的基本实现,教育科研将被摆在学校工作的显著位置,毋庸质疑搞好教研工作,是提高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效率,实现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笔者发现,农村小学在教研工作方面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一些教师素质低,业务不精。

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能力是决定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我在日常接触的教师中发现,有的教师基本素质差,上课写错别字、出现知识差错;还有个别的抱着原有的文凭认为有些知识就够了。孰不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知识不断的更新,如不加强学习,就将成为一潭“死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长流水”,教师就得不断地研究、探索,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二.教研工作重形式,不重实效。

许多学校在教研活动方面形式化的东西太多,教研计划、教研活动记录、业务学习笔记大多是应付性的东西,大部分学校有课题,但围绕课题进行的教研活动却寥寥无几;评议课也多为应付性的简单说两句,主题不明确,发言人不能完全投入,不是跑题就是不了了之,缺乏应有的争论,体现不出教研的气氛。这些形式化的教研活动收效甚微,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使教师产生一种厌倦心理,也制约了教研活动的开展。

三.普遍教法陈旧,课堂效率低。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只有学生积极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学校听课中经常看到有一部分教师教学方法陈旧,如在教“象”时说:“大象的象,记住了吗?……”。填鸭式灌注式教学方法仍然使用,课堂上死气沉沉,学生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学生个性被扼杀,课堂上教不会,课下搞题海战术,其结果使学生苦学厌学,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脱节,课堂效率低。

四.作业批改质量差,缺乏经验总结。

从学生的作业中看出,大多数教师对学生的作业都是由批无改,有日期无批语。昨夜使学生吸收知识、消化知识、应用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教师批改作业可以及时了解学生对医学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技能、技巧的水平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由此教师还可以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批改作业的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的具体指导,帮助学生发扬优点,纠正错误,提高质量。

在教学中很多教师都有一套自己成功的教学方法,但总结不出来或不总结,而只重视教,教学经验性的成型的东西特别少。一个教师课上的再好,如果不善于总结经验,不进行反思,那么它只能是一个“教书匠”而已。教研部门和学校也缺乏对教师教研成果的奖励措施。

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等。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建制村与建制村连接、建制村与自然村连接、建制村与外部连接的不属于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规划审批权限认定,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努力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

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将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投入机制,落实乡(镇)、建制村工作机构和人员。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开展。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逐步向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绿色高效方向发展,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第二章资金。

第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应坚持“政府为主、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除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外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

(三)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

(四)地市、县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资金(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的基数和增量部分)。

(五)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

(六)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八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管理,并随农村公路里程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

第九条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应专项用于大中修和应急抢险,不得用于日常保养和人员开支,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已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降低。

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均应作为补助基数。

第十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建立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转移支付资金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的增量资金增长比例。

第十一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建立省级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或其他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加大养护管理资金投入的积极性。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统筹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各类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完善资金监管和激励制度。

养护资金应首先满足桥梁、隧道等构造物的养护需要。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村道养护。

企业和个人捐助的资金,应在尊重捐助企业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由接受捐赠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监督检查。

第三章养护。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要以质量、安全和耐久性为中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

养护计划应优先安排小修保养和大中修。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第十八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组织有关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养护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要优化现有农村公路养护道班和工区布局,扩大作业覆盖面,提升专业技能,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服务、应急抢险和日常养护与管理中的作用。

鼓励将日常保养交由公路沿线村民负责,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

第二十条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应按有关规范和标准进。

行设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加强质量监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逐步推行市场化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并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作用,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构建质量为本、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将有实力、守信用和有责任心的养护企业、农民群众留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鼓励将从事养护生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组建养护企业,引导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制度,建立养护工程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决策科学化和信息化进程。

第二十三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为基础,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省、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其中:。

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宜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在五年规划期内,县道评定频率应在不低于两次,乡道、村道应不低于一次。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作为养护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第二十六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建立桥隧养护工程师制度,加快完善桥隧技术档案,组织开展桥隧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加强监测,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努力减少施工干扰,为过往车辆提供安全的通行环境。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完善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同规定定期进行路况巡查,发现突发损坏、交通中断和路产路权案件等影响公路运行的情况时,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农村公路发生严重损坏或中断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及时修复和抢通。难以及时恢复交通的,应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第二十九条。

大型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需要使用农村公路的,应按照指定线路行驶,符合荷载标准。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进行修复或赔偿。具体办法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职责,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依法管理和保护农村公路。

第三十三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依据相关法规和职责,按照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做好本辖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通过引导建立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利用移动检测设备,采取流动检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

除公路保护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努力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无淤积,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确需更新砍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或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过程中,存在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由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的,由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补助资金拨付,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农村扶贫管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2.召开总结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对象规模。按市扶贫办下达我县的扶贫对象控制指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县扶贫办将扶贫对象人数测算到各乡镇。

(三)业务培训。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促检查。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扶贫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监督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牵头工作,负责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识别扶贫对象的机制、制定扶贫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县民政局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评定工作。县财政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县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扶贫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残疾人中的扶贫对象提供重点帮扶。各乡镇要严格掌握扶贫标准和对象范围,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会议、培训、办宣传专栏、开群众会等形式,宣传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宣传口径要统一,不能出现偏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考核,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二、考核范围。

纳入我办农村公路专项养护资金补助的村村通水泥路,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验收合格的农村公路(不含县主干道、工业集中区道路、其他道路)。

三、考核内容。

(一)硬件质量。

1.路面天天保持清洁,保洁率达85%以上。

2.公路两边的路基范围内无种植农作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路肩、边坡培修到位率达85%以上。

3.维护好沿路设施,无交通安全隐患,安全畅通率达90%。

4.绿化修剪、疏通边沟涵洞、维护会车带等工作。

5.配合水泥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

6.养护工应接受街道办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经常上路,并将每日工作情况登记在册。

7.公路遭受自然灾害,养护工应及时抢修道路,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及路基一处塌方超过20立方米,应及时向镇政府通报并设置危险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8.养护工发现路政案件应及时制止并向镇政府汇报。

9.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保持路面清洁平整,坚实,路拱适度,行车顺适;

(2)保持路基边坡稳定,水沟涵洞畅通;

23.路面天天保洁率达95%以上(20分);

4.路肩无杂物,培修率达90%以上(20分);

5.安保设施维护率达100%(5分);

6.涵洞边沟清理、塌方清理、会车道维护合格率90%以上(10分);

7.积极配合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等养护工程(5分);

8.主动接受技术指导,并将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5分);

9.对危险路段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立即上报(5分);

10.有效制止违章车辆并及时上报(5分);

11.无交通安全隐患(5分);

12.积极完成镇村安排的其他工作(5分)。

以上考评办法,全部达标得满分,不达标按比例扣分,完为止。

六、考核方式。

考核由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组负责,每年组织考评两次(每半年一次)。考核组将日常检查结果和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情况作为综合界定各村养护质量与管理等级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措施。

1.街道办与各村签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责任书》,量化责任指标,制定奖惩措施,实行检查考核。

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对各村路段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年终汇总评分,按得分多少排出各村位次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组,对前三名的村和先进个人由街道办进行奖励,对最后一名的村和表现特差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考核内容定期对养护人员所负责的路段进行检查,并将养护质量按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比,按照《农村公路养护承包合同》的具体规定兑现奖惩。

八、附则。

本办法由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公路养护协议

甲方:双滦区大庙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保障乡村公路的整洁、畅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交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乡村公路养护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护里程与路段

甲方将大庙镇 村辖区内的乡村公路 公里委托给乙方管护。其中 为乙方管护路段。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乡村公路的养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如乙方不能很好完成承包地段公路养护工作,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养护费或终止公路养护协议更换养护人。

3、乙方出勤情况良好、养护路段合格,通过三个月试用期,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纳一年的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所承包公路段的养护情况经甲方检查完全合格,甲方有义务付给乙方当月养护费400元。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照大庙镇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有义务随时接受甲方对所承包路段的路况进行检查。

3、乙方有义务对所承包的公路段进行养护,及时清理路阻

路障、修整路肩、打扫路面,雨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公路积雪,清理边沟,保障边沟排水畅通、路面整洁、边坡稳定、路容美观、交通顺畅。

4、乙方有义务经常上路巡查,对水毁及人为毁坏公路路面、公路设施、绿化树木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5、乙方有权利阻止侵占公路和违章建筑行为,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6、经甲方对所承包路段的路况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有权利获得当月养护费400元。

四、其他

1、养护费为每月一付,在甲方对全镇乡村公路检查验收合格后统一付给乙方当月养护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按照管理办法付相应养护费。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甲、乙双方为临时性自愿雇佣关系,结束劳动关系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及其责任。

3、乙方在上岗期间要统一着装,时刻注意安全,出现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乡(镇) 村 组 (姓名) 为了加强对我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切实解决该公路的日常养护,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养线路及里程

1、管养线路: 线 k+ m至k + m,总里程k + m

二、管护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公路养护管理

1.甲方将 以承包方式交给乙方管养。

2.乙方承担公路小修保养的内容:清扫路面及路肩,清挖边沟无杂草(边坡不低于1.2m高)疏通涵洞,清挖少量塌方。其他附属设施:行道树、公里桩、百米桩刷白、警示墩、警示桩每年按甲方的要求用红白油漆复刷一次。

3.做好公路日常巡查,特别是在汛期发现险情应及时向公路管理所汇报,并无条件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4.泥结路面养护质量要求:路面平整、无沉陷、无坑槽、无

翻浆、无打滑现象,良等路 公里,次等路 公里,好路率在 %以上,无差等路,保障公路晴雨畅通。

5.承包人每月不少于 次保洁,发现塌方应立即清理,确保畅通,塌方在 立方米以上,应及时上报由公路管理所安排清理。

四、公路路政管理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公路两侧 范围内(以公路边沟外缘为准)不能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许设置杆、管、线等设施,不许在公路两侧进行开山炸石、取土、堆物、晒场等活动阻塞交通,不许挖掘公路、挖沟引水、破坏公路。如遇上述情况,应即时制止他人行为并向路管所汇报。

五、安全管理

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确保自身安全,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严格按规范操作,因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可自行参保人身意外险。

六、承包费支付方式

管养线路每公里每月 元,且按月验收支付承包费,每月扣除总金额 %作质保金,年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保质金 元。

七、甲方的工作职责

1、甲方对乙方承包管养的线路进行每月底检查,平时抽查。

根据管养工作量和路况指标支付承包费。如经查实,管养工作未正常开展,将停发当月承包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2、为乙方的管养提供技术指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履行“产业振兴工程”牵头部门职责,研究谋划乡村产业发展,制定了《xxxx年度xx县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全面分解了xxxx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推进“产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推进有序。

(一)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了《xxxx年xx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民生工程。牵头拟定了《xxxx年度xx县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到户项目奖补办法》(初稿),组织各乡镇对具备特色种养业条件、需要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的脱贫户进行摸底,目前部分乡镇已完成摸底上报。会同扶贫局指导各乡镇谋划实施到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发挥衔接资金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上的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截至目前,已批复实施到村农业产业项目x个、资金xxx万元。

(二)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实施茶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提升工程,出台了《xx县xxxx年做优做强茶产业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方案》,拟定了《xx县做优做强苗木花卉产业助推农民增收xxxx年度工作方案》,县财政各拨付xxx万元支持茶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新增黄、万亩、万亩。印发了《xx县再生稻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再生稻种植面积x.x万亩。积极落实生猪保供政策。与牧原公司初步达成新建x个年出栏xx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合作意向,正在对接协调项目用地。加快xx百惠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x.x万头生猪项目建设,预计x月底建成投产。万头、%,万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xx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和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并开展产品追溯。新增“三品一标”x个。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印发了《关于建立绿色食品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绿色食品产业链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推荐立宇食品作为xxxx年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重点项目”培育目标。一季度,全县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累计同比增长xx.x%,居全市第x位;产值累计占比x.x%,排名全市第四位。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共计xx家,较上月增加x家。x古南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x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获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名单。一季度投资总额xxxx万元,总产值xxxx万元,销往沪苏浙地区xxxx万元。

(四)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一季度,伍员山水农业公园、大x养心谷、美迪花世界等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累计完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总投资xxxx万元。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成功申报了x个示范镇、x个示范村、x个示范点和x家网销超xxxx万元农村电商企业。一季度全县农村电商交易额xxxxx万元,同比增长xx.x%。

(五)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xx家。组织xx位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经营主体参加全市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交流表彰活动。积极开展“四送一扶”集中走访活动。截止目前共走访xx家企业,为企业解决x个实际问题。组织x家龙头企业参加省厅“农业走出去”专题培训。

(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开展了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工作,结合省农担“春风行动”政策宣传,深入各乡镇举办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工作暨金融服务工作对接会x场,参加人数xxx人次。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一季度全县新引进农业招商引资项目x个,总投资额x亿元,其中引入沪苏浙地区项目x个;目前已开工项目x个,到位资金x.x亿元。

(七)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出台了《xxxx年度xx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xx个村新增发展项目xxx个,确定年度资金扶持村xx个。完成xxxx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起草了《xx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方案》,待上报省市批准实施,x-x月,全县农民建房新建申请xx个,新建审批xx个,翻建申请xx个,翻建xx个,查处涉及占耕地数量案件xx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工作调度。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产业振兴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始终紧盯目标任务,实行“月报送、季调度”机制,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时交流工作推进情况。

(二)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好《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强化特色产业长期培育,推进“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抓好防范致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明确推进乡村振兴的“时间表”“线路图”“施工图”。做大做优茶叶、特色水产、再生稻、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发展再生稻x.x万亩,万吨以上。力争生猪存栏x.x万头,出栏xx.x万头。加快伍员山景旅游度假区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新增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x家。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x家,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xx%以上。创建“xx黄茶”“古南丰黄酒”等区域公共品牌,新增“三品一标”x个。发展市级以上家庭农场xx家、专业合作社x家、产业化联合体x家。持续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链长制工作。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高标农田x万亩,万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力争每个乡镇都有x-x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xxxx年力争全县村经营性收入达xx万元以上的优村占比突破xx%,村经营性收入达xx万元以上的强村达xx个,整合各级扶持资金再确定xx个扶持村。选择x-x个试点村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改革。

(三)加大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对接,持续开展对产业振兴工程提升行动成效的宣传,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向纵深推进。

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路况质量,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和《红河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地方管养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工程、日常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灾害防治工程、水毁工程等。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四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现“三个服务”为根本要求,以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为中心工作,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为主题目标,以“抓规范、促管理;抓维护、促常态;抓路查、促质量;抓绿化、促美化;抓示范、促全面”为工作思路,以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为重点工作,促进红河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及路况质量健康发展。

第三章管理机构和职责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各管理机构和职责如下:

第五条:州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主管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局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定州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审核、上报和下达全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筹集和督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养护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州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按时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第六条: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工作职责。

在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政策;编制全州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拟定全州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进行初审;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完成情况;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组织验收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组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评定评比,及时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比结果;研究推广农村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整理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资料。

县市交通运输局是政府管理养护农村公路的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责任主体职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制度;编制县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审核、上报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筹集、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应急保通工作。

第九条: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工作职责。

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编制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负责辖区内县道的养护质量及路政管理,指导监督乡、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检查、监督乡、村道养护质量;整理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信息资料。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筹集乡、村道管理养护配套资金,督促所属公路管理部门、村(居)委会做好辖区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十一条: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职责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参与编制辖区乡、村道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负责检查乡、村道养护质量;按时上报乡、村道养护质量检查评比结果;协助做好辖区内县道的路政管理,负责乡、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第十二条: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采取“一事一议”和村规民约的方式,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原则,具体承担本村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筹集村道养护资金,做好村道集中养护生产,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及管理、拆迁等涉农问题。

第十三条:养护作业单位、养护责任人。

负责合同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的日常养护作业和巡查。负责清除小型塌方、做好道路维护工作。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养护信息、路政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参与路政协管及应急救助等工作。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农村公路的路况及建设情况,每年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报送全州的公路变化情况,并上报养护投资建议计划。第十五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应在每年的10月份以前向州交通运输局报送下一年的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州交通运输局在每年的11月份以前批复下一年的小修保养计划,大中修工程计划由州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省公路局复审,最后报省交通厅批复执行。

第十六条: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应准确掌握路况情况提出养护建议计划,为县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第十七条: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按照《云南省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云交规划[2011]770号)规定,每年8月份完成技术评估报告审查,9月份报省公路局,10月31日前州交通运输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报交通运输部确定的资金分配方案报正式建设计划及施工图批复文件。

第十八条:大中修工程计划的安排原则和编制依据,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养护工程管理。

第十九条:基本管理规定。

(一)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四类。具体划分标准详见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

(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择优选择具有公路养护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价谈判方式,捆绑承包给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日常养护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三)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严格实行三合同管理制度,地方公路管理段应与养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公路养护承包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

(四)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除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外,还应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和水毁防抢工作。

(五)小修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要加强路面、路基排水、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到全面养护。

第二十条:大中修工程管理。

(一)大中修工程管理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社会监督制和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凡实行招投标的大中修工程有条件的试行第三方监理。

(二)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大中修工程施工许可后才能开工修建。实行政府质量监督制度,养护施工单位应完善监督申请资料,经县级地方公路管理段审核后,由县、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质量监督。

第二十一条: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

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按《云南省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云交规划[2011]770号)执行。

第六章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政策、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养护技术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必须设置专职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定,执行部颁jtgh20—2007《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云南省弹石路面技术标准》(试行)执行。

第二十六条: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由有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设计。建设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执行。第二十七条: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州交通运输局审批;100万元以下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县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并报州交通运输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公路养护技术管理还应包括:交通量调查、公路路况登记、建立路况数据库和技术档案,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和公路定期检查等。

第二十九条: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应重视在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节约成本,提高养护质量。

第七章招投标管理。

第三十条: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大中修、路网结构改造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三十一条:招标程序按《云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云交基建(2007)256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程序必须报州交通运输局审批。

第三十三条: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大中修、路网结构改造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竞价谈判(询价谈判),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谈判结果报州交通运输局备案。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人员要求。

会计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的管理规定要求,坚持持证上岗,同时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第三十五条:资金使用要求。

(一)农村公路省补养护资金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遵循专户存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三)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制度和重大开支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上级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四)对于使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养护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只能由养护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款,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五)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养护计划和预算,在确保养护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养护里程和进度划拨养护资金。

(六)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况扣拨或暂停安排州级配套养护资金:

1、养护资金未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3、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养护计划。

4、日常养护严重失养。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养护资金拉用、挪用,不按规定使用。

(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专项核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收付。省、州、县(市)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养护资金。

(八)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省发布或修改的规定执行。

拨付省级补助养护资金时,按以下程序拨付:

1、省级下达计划且资金到位时,全额拨付日常养护资金和20%的大中修工程资金;

2、县市大中修工程开工后,拨付70%的大中修工程资金。

3、县市大中修工程完工决算后,拨付10%的大中修工程资金。

(九)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拨付养护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1、业务部门审核(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局管养科)。根据年初养护计划核实养护里程、在建里程,编制养护费用拨款申请表(两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出具审核意见)。

2、州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根据养护里程、在建里程对养护费用拨款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支付意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3、根据业务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署支付意见。

4、财务部门根据单位负责人的签批意见办理拨款手续。

5、养护大中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支付。

(十)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大中修工程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结算资料。

(十一)县市交通运输局每年须严格按照县市分类标准向财政申请配套资金,且当年必须足额到位。

(十二)州级配套资金使用由县市根据实际情况按红交发[2010]291号文规定制定建设计划,报州交通运输局批准后实施。

(十三)州级配套资金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可按实际到位县市的金额的不超过3.48%计实列支,省级补助资金不得提取管理费。

(十四)州级配套资金将视县市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全年养护工作完成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拨付资金。“以奖代补”考核办法另文下发。

(十五)县级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费支出比例由县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十六)各县市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或支付养护资金。

第三十六条:养护资金的监督检查及审计。

(一)每年州级将对养护资金按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二)县市交通运输局应及及时做好审计前准备和配合工作,审计工作由州交通运输局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次年1月20日前出具配套资金到位审计报告,次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公路养护综合审计报告。

第九章统计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段要重视统计工作,应设专(兼)统计人员,并相对固定。

第三十八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段按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现状的调查统计,不断完善公路养护数据库,并按要求按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省公路局。

第三十九条:县市交通运输局或地方公路管理段每季度末25日前将养护质量、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灾害防治工程进度报表报州地方公路管理处,由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审核后报州交通运输局,按时上报养护质量报表及水毁报表等,州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省公路局。

第十章内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颁布的条例、行业规章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细则。

第四十一条: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应建立下列职责制度等。

(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如:行政领导岗位、技术负责人岗位、道路养护工程师,桥梁养护工程师、安全管理员等职责。

(二)各项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雨季三查、桥梁养护管理、水毁防抢预案等制度。

(三)各种管理办法或细则,如:路况检查办法、各种管理的考核、奖惩办法、道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桥梁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管理办法等。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为保障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养护作业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十三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段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进行。养护作业还应参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章廉政管理。

第四十五条: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制度,县市交通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段建立健全廉政体系,加强廉政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实行“双合同制”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第十三章质量检查与考核验收。

第四十七条:养护检查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掌握公路管养水平和路况质量的重要手段或方法,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

第四十八条:公路养护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两种。综合性检查为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检查,专业性检查为单项工作检查。

第四十九条: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对辖区内的县道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乡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检查,村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检查,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五十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乡道、村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五十一条: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乡道、村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并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

第五十二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公路管理段应按实际需要或上级的有关要求,定时、不定时地进行单项工作的专业检查。

第五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由州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和组织验收。

第五十四条:公路养护及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对养护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质量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第五十五条:公路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大中修工程监理由县市交通运输局组成监理组,实行内部监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县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十五”期间,在交通部、省交通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公路等级得到了大幅提高,农村公路硬化率由的10提高到底的46,到20底实现了96.2的乡(镇)通油(水泥)路、91.0的行政村通公路、52.5的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缓解了乡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得到了改善。现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市简介。

**市地处**中部偏西,位于赣江中游,罗霄山脉中段以东,属山地丘陵区,地势东、西、南三面环山,南高北低,南北长218公里,东西宽207公里,全市总面积25271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5.14,居全省设区市的第二位。全市辖13个县(市、区),213个乡镇,7个街道,3112个行政村,人口470万。**是历史名城,素有“江南望郡”、“文章节义之邦”、“金庐陵”的美称,人才辈出,名士荟萃,文化发达,名胜遍布,**也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所在地,是红色旅游圣地。

到年底,**市农村公路总数达到13788公里,其中县道3198公里,乡道3343公里,村道7247公里,比“九五”末的6352公里增长117.2。

以来,部、厅下达给我市的中央补助农村油(水泥)路建设计划项目主要有县通乡国债、革命老区、通达工程、井冈山革命圣地、战备公路、商品粮基地、国家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等七类项目计962个5659.6公里,计划投资28.4亿元,其中:中央国债1.8亿元,车购税6.2亿元,地方国债0.5亿元,地方自筹19.9亿元。

截止6月底,完成路基4719.9公里,占计划里程5659.6公里的83.4,完成路面3414.4公里,占计划里程的60.3,完成投资19.7亿元;已建成项目540个3138.9公里,占计划项目个数962个的56.1,在建项目420个2493.7公里,未开工项目2个27.0公里;新增通油(水泥)路乡(镇)60个,新增通公路行政村176个,新增通油(水泥)路行政村402个。各类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县通乡国债项目:部、厅下达我市的县通乡国债计划项目69个1045.8公里,计划投资8.1亿元。截止6月底,完成路基1010.9公里,占计划里程的96.7,完成路面822.9公里,占计划里程的78.7,完成投资6.7亿元;已建成项目52个775.8公里,占计划项目个数的`75.4,在建项目17个270公里;新增通油(水泥)路乡(镇)53个。

2、革命老区项目:部、厅下达我市的革命老区计划项目有18个181.25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1.1亿元,新增通油(水泥)路乡(镇)1个,新增通公路行政村2个,新增通油(水泥)路行政村19个。

3、通达工程:部、厅下达我市的通达工程计划项目有204个928.3公里,计划投资4.8亿元。截止6月底,完成路基862.9公里,占计划里程的93.0,完成路面862.9公里,占计划里程的93.0,完成投资3.5亿元;已建成项目200个862.9公里,占计划项目个数的97.6,在建项目2个38.4公里,未开工项目2个27.0公里;新增通油(水泥)路乡(镇)2个,新增通公路行政村26个,新增通油(水泥)路行政村176个。

4、井冈山革命圣地项目:部、厅下达我市革命圣地计划项目有387个2151.6公里,计划投资8.3亿元。截止6月底,完成路基2059.3公里,占计划里程的95.7,完成油(水泥)路面1236.8公里,占计划里程的57.5,完成投资6.5亿元;已建成项目215个1113.5公里,占计划项目个数的55.6,在建项目172个1038.1公里;新增通油(水泥)路乡(镇)4个,新增通公路行政村148个,新增通油(水泥)路行政村207个。

5、战备公路项目:部、厅下达我市战备公路计划项目1个9公里,计划投资1290万元。截止6月底,该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1200万元。

6、商品粮基地项目:部、厅下达我市商品粮基地计划项目2个24公里,计划投资1739万元。截止6月底,完成路基24公里,占计划里程的100,完成水泥砼路面2公里,占计划里程的8.3,完成投资495万元。

1.3亿元;已建成项目54个196.4公里,占计划项目个数的19.2,在建项目227个1123.2公里。

三、建设成效。

“十五”期间是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好时期,投资之多,里程增长之快,质量之高前所未有。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促进我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进一步得到了缓解。“十五”期间,我市新改建农村公路7672公里,其中:油(水泥)路4605公里,砂石路306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8.6亿元。

到2005年底,全市213个乡(镇)有205个乡(镇)通了油(水泥)路,占乡(镇)总数的96.2;全市3112个行政村有2832个已通公路、1635个已通油(水泥)路,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91.0和52.5。

1、公路运输有了很大的发展。

公路建设的发展,给公路运输带来了发展的空间,促进了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九五”末的20,**市有营运客、货车9440辆,其中客车2590辆,49165客位,货车7350辆26852吨。到2005年,全市有营运客、货车11314辆,比“九五”末增长19.9;其中客车1663辆34923客位,由于京九铁路开通和运输结构的调整,客车和客位数比“九五”末分别有所减少;货车9651辆51876吨,比“九五”末分别增长31.3和93.2。

“九五”末的年,完成客运量3566万人,周转量168281万人公里,“十五”末的2005年完成客运量4285万人,周转量206173万人公里,分别增长22.2和22.5。

“九五”末的2000年完成货运量1951万吨,周转量167786万吨公里,“十五”末的2005年完成货运量2501万吨,周转量236094万吨公里,分别增长28.2和40.7。

2、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环境,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全市370万农民致富奔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快了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村产品流通,无公害蔬菜、花卉苗木、优质粮油、草食畜禽、特种水产、林产化工等优质农产品一车车运往全国各地。山区的矿产、水电、森林资源得到了开发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便利的农村交通,加快了农业招商,吸引了一批批外商来农村办厂,很多农民农忙务农,农闲进厂,安置了大批农村富裕劳动力。农民收入大幅度地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67元,比2000年增加1161元。

3、“红、绿、古”旅游火爆。

便捷的交通为我市旅游业带来了发展的空间和活力,2005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664.7万人,全市的旅游收入达35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3.1倍和3.2倍。随着交通的发展和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的“红、绿、古”旅游将进一步升温,旅游兴市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十五”期间是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好时期,投资之多,里程增长之快,质量之高前所未有。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促进我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进一步得到了缓解。“十五”期间,我市新改建农村公路7672公里,其中:油(水泥)路4605公里,砂石路306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8.6亿元。

到2005年底,全市213个乡(镇)有205个乡(镇)通了油(水泥)路,占乡(镇)总数的96.2;全市3112个行政村有2832个已通公路、1635个已通油(水泥)路,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91.0和52.5。

1、公路运输有了很大的发展。

公路建设的发展,给公路运输带来了发展的空间,促进了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九五”末的2000年,**市有营运客、货车9440辆,其中客车2590辆,49165客位,货车7350辆26852吨。到2005年,全市有营运客、货车11314辆,比“九五”末增长19.9;其中客车1663辆34923客位,由于京九铁路开通和运输结构的调整,客车和客位数比“九五”末分别有所减少;货车9651辆51876吨,比“九五”末分别增长31.3和93.2。

“九五”末的2000年,完成客运量3566万人,周转量168281万人公里,“十五”末的2005年完成客运量4285万人,周转量206173万人公里,分别增长22.2和22.5。

“九五”末的2000年完成货运量1951万吨,周转量167786万吨公里,“十五”末的2005年完成货运量2501万吨,周转量236094万吨公里,分别增长28.2和40.7。

2、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环境,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全市370万农民致富奔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快了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村产品流通,无公害蔬菜、花卉苗木、优质粮油、草食畜禽、特种水产、林产化工等优质农产品一车车运往全国各地。山区的矿产、水电、森林资源得到了开发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便利的农村交通,加快了农业招商,吸引了一批批外商来农村办厂,很多农民农忙务农,农闲进厂,安置了大批农村富裕劳动力。农民收入大幅度地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67元,比2000年增加1161元。

3、“红、绿、古”旅游火爆。

便捷的交通为我市旅游业带来了发展的空间和活力,2005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664.7万人,全市的旅游收入达35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3.1倍和3.2倍。随着交通的发展和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的“红、绿、古”旅游将进一步升温,旅游兴市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八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三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建设资金与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八条中央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补助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二十条各级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编制符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六条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特大桥和隧道工程应当单独招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七条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可以由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也可以在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

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九条二级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隧道工程应当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桥、特大桥及隧道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

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省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

设区的市级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未设置质量监督机构的,可以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三十七条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或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举报。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省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

县道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并按规定要求开通客运班车。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三条省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由上一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由上一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

即开放交通的,由上一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由上一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依法招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发生质量违法行为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xx〕49号)以及xx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xx〕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实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编制全市农村公路行政等级规划和养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七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行政等级规划和养护规划;

(四)监督考核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的管理养护工作;

(五)检查养护质量;

(六)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道和村道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职责:

(一)负责县道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二)拟订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三)组织县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四)对县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五)会同交通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审核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七)检查监督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

(八)对乡、村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九)会同交通执法管理部门指导乡镇做好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乡镇应落实专门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乡镇具体职责如下:

(一)编制农村公路本级财政预算;

(三)与村签定目标责任书,对村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组织实施乡道养护计划;

(六)负责乡道、监督村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七)负责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第十条村应多方式筹集村道养护资金和实施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养护计划,组织村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配合乡镇做好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及时向乡镇报告侵占、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行为。

村可以成立群众性的农村公路养护协会或自治组织,实施村道养护管理。

各区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进行适当调整,有调整的区县须将调整后的方案报市公路局核备。

第十一条按照国办法〔20xx〕49号要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资金(公路养路费: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和摩托车养路费)、“一事一议”集资和社会捐资等。

第十二条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养护资金。

(二)县级财政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单位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村道公路养护资金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由收费单位负责筹措。

第十五条县道养护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按照《xx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村道路政管理参照《xx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乡道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对所辖县道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每月进行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一次养护综合质量评比。乡、村还应分别对乡、村道路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并切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第十九条市交通委员会和市公路局将对各区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力、管理不善和社会反映大的区县,停拨该相关区县的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及小修应做到有人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并使之达到晴雨通畅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交通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向市公路局报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汇总表(见附件)、水毁工程月报表等及市交委、市公路局需要报送的其他报表。

第二十二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当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汇总表(乡、村道部分)、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参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公路养护质量季报表、水毁工程月报表等及市交委、市公路局需要报送的的其他报表,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公路局。

第二十三条应加强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和不良地质路段的检查、保养、维修与加固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标志应齐全、醒目、整齐,无损坏丢失现象。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宜林路段要因地制宜进行绿化。要按照要求对路树进行修剪、防治病虫害、定期刷白,保障路树正常生长。

第二十六条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县、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要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采取多种方式,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

(一)小修保养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个人(农户)分段进行;

(二)农村公路可实行经济承包的方式,开展创好、创优活动,加强科学管理,进行技术革新,改进落后的养护方式,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三)路产路权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聘请路政信息员等方式加强维护。

第二十八条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检查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核差的要给予适当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xx市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各区县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修好农村路,让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和水泥路”,是**区委、区政府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全区将完成通村公路建设投资2.3亿元,建成通村公路1150公里,今年将完成304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路面204公里、路基304公里,分别占年计划的67.3、100,累计完成通村公路建设投资5080万元。我们坚持以“回报农民、反哺农业、扶持农村”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政策作驱动,以规划为指导,靠科技抓质量,积极推进县际及农村公路建设,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政府支持,政策扶持,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爱民工程”实施。路网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困难多,为了取得预期目标,我们把营造宽松环境作为必要前提来抓。

一是领导靠前指挥。省、市农村公路建设会议后,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动员会,分析形势,宣传政策,部署任务。同时成立了**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路网办),统一领导、协调、督办全区县际及农村公路建设。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在推进、攻坚等不同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召开了两次现场会议,通报进度,研究措施,明确要求,对推进全区县际及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各乡、镇、办、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指挥机构和专班,使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了一个主管领导挂帅,部门配合,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坚实组织体系。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区政府采取了签订责任状、动员会上表硬态等形式,明确职责,落实奖惩条款,实行公开监督,形成了各方配合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机制。区四大家领导全员上阵,靠前指挥。区委书记袁善谋、区长胡超文等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农村公路建设现场,检查和指导,参与交通决策,为农村公路建设排忧解难,撑腰壮胆。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也先后对农村公路进行视察,专题听取农村公路建设报告,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政策重点倾斜。区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路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征地拆迁和路基工程施工实行乡镇属地负责制,通村油路路面由当地政府组织施工完成的,每公里奖励10万元;公路建设涉及到公安、土管、工商、劳动、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各种收费一律全免,各种税收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用于公路建设;乡、镇、办、场财政收入中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收取的用于公路养建的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强化交通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的各项交通资金免征调控基金,用于公路建设。各乡镇也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制订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浮山办事处对在规划范围内已启动的通村公路,每公里补助4000元。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启动,使乡镇政府和农民修路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你追我赶的农村公路建设热潮在全区各乡镇全面展开。

三是宣传全面到位。干部群众蕴藏着巨大的修路热情,关键在于要引导好、调动好、组织好、保护好。我们借助省、市路网建设的`强劲东风,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做到以村组为主要阵地,以报纸、广播、电视、标语、横幅为主要手段,以省、市、区农村公路建设会议精神和有关的政策为主要内容,全面展开宣传攻势,使全区干部群众形成了“交通好、流通活、群众富”的共识,激发了干部群众建设公路的热情。为了修路,有的拆除世代居住的房屋;有的让出赖以生存的田地;有的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有的奔赴工地,义务投工投劳。

四是协调督办有力。公路建设千头万绪,为使各方步调一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协调督办专班,并从区委办、区政府各抽调一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副主任专门负责路网建设的协调督办。区政府办副主任邓仁杰同志常驻公路建设现场,在征拆迁、“三杆”迁移、房屋主青苗补偿等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协调,减轻了交通部门的外部压力,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展。

2、精心组织,相互配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亲民工程”落实。农村公路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资金投入大,仅靠交通部门一家难以顺利实施。为此,我们积极发挥乡镇和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

的贺袁公路改造,成为我区最长的一条通村等级油路。

二是全面调动部门的积极性,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相关部门围绕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以大局为重,各尽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打总体战。交通公路部门作为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者,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施工,全力筹措资金,义无反顾地战斗在第一线,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阶段性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计划部门积极制定全区路网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报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建设投资和资金监督;广播、电力、通讯等部门积极配合,组织专班,及时搬迁“三杆”;土地、城建、工商等职能部门改进服务方式,在公路建设占压面积拆迁、还建、土地征用等方面实行现场办公,做到优先照顾,特事特办;公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打击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整治工程沿线治安环境;水利、环保、林业、税务等部门也积极予以配合,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多轮驱动,多方筹资,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示范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明确实行的是奖励补助政策。在上级政策补助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坚持“不搞强行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一切有生力量,多方并举,多轮驱动,广筹建设资金,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多方支持”的交通建设多元投资渠道。

一是狠抓项目,积极向上“拱”资金。我区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作为交通建设的龙头,大力争取公路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建设的笼子。为了交通项目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带领计划局、交通局的同志上北京,跑武汉,争取国家以工代赈、国债资金投资和省、市补助资金。目前,已有3.97亿元投资项目已成功获省交通厅批准立项,另有1.76亿元投资项目预计可争取省交通厅立项,为我区“十一五”期间交通建设储备了充足的项目。

二是深挖潜力,各级向内“抠”资金。区委、区政府把交通建设作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政府工程来抓,千方百计加大对交通的投入,加快路网建设步伐。区财政在十分吃紧的状态仍勒紧裤带挤出资金用于公路建养。同时通过采取将乡村公路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实行工程捆绑,同步规划,资金集中使用,一同建设,一步到位。各乡镇政府也积极投资,上半年全区各乡镇投入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累计达130万元,其中贺胜桥镇政府一次性投入28万元建设贺滨公路。

三是广泛动员,引导社会“捐”资金。充分利用海外关系和**籍在外任职的领导、在外经商的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请求他们支持,为家乡公路建设捐资,同时发动全区干部职工勇跃捐款。桂花镇花园村在外经商人员何文中一次性捐款21万元资助家乡修路。大幕乡下岭村四组居民周有森是原市肉联厂一位退休职工,听说自己家门口的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要改建成油路,主动捐出了自己的退休金15586元。今年,全区企业老板和知名人士捐款达350万元,沿线群众和在外打工村民捐款达650万元,区直有关单位驻点乡镇对口扶贫助资40万元。

4、强化管理,建养结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长效工程”管理。保证公路路网建设的质量,发挥其效益,是公路路网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

一是推行“五制”管理。严格推行“五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廉政建设制。对全区公路建设超过30万元的项目均实行招投标,杜绝暗箱操作,坚决制止在公路建设中出现腐败工程。同时明确项目法人,严格合同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公路建设进行监理,确保公路建设质量,并且对每个工程项目预留10的工程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如验收不合格的,待返工修复合格后拨付。

二是强化质量督查。我们把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质量意识和管理理念引进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积极推行规范化、机械化施工。建立区路网办抽查、公路段巡查、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跟踪检查、村民义务督查五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同时我们引入了新闻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机制,让质量保证体系贯穿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全过程。为进一步搞好工程监测验收,区交通局还投入40多万元购买了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了工程验收检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由于有严格的监督体系,我区目前已完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合格率达98,优良率达85以上。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示范等形式,组织各乡镇相关人员、村干部、质量监督员以及施工单位技术员100余人进行了技术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提高了参建人员的工程建设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

四是严格资金监管。我区在路网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央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中央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只能用于县乡公路的路面和防护排水工程,路基工程所属乡镇投资投劳,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公路建设资金实行按项目设立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由区路网办审批,按工程进度拨付。

五是加强养护管理。我们将已完成的通村油(水泥)路交由区公路段养护,每年按1000元/公里的标准从区财政中拨付专项养护资金。同时参照国、省道管养模式,鼓励乡镇设立农村非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专班,落实养护人员和专项资金,彻底改变了过去农村公路只注重投入,不注重养护而大大缩短其使用寿命、影响其发挥效益的局面。

的贺袁公路改造,成为我区最长的一条通村等级油路。

二是全面调动部门的积极性,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相关部门围绕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以大局为重,各尽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打总体战。交通公路部门作为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者,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施工,全力筹措资金,义无反顾地战斗在第一线,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阶段性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计划部门积极制定全区路网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报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建设投资和资金监督;广播、电力、通讯等部门积极配合,组织专班,及时搬迁“三杆”;土地、城建、工商等职能部门改进服务方式,在公路建设占压面积拆迁、还建、土地征用等方面实行现场办公,做到优先照顾,特事特办;公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打击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整治工程沿线治安环境;水利、环保、林业、税务等部门也积极予以配合,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多轮驱动,多方筹资,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示范工程”建设。20农村公路建设明确实行的是奖励补助政策。在上级政策补助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坚持“不搞强行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一切有生力量,多方并举,多轮驱动,广筹建设资金,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多方支持”的交通建设多元投资渠道。

一是狠抓项目,积极向上“拱”资金。我区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作为交通建设的龙头,大力争取公路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建设的笼子。为了交通项目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带领计划局、交通局的同志上北京,跑武汉,争取国家以工代赈、国债资金投资和省、市补助资金。目前,已有3.97亿元投资项目已成功获省交通厅批准立项,另有1.76亿元投资项目预计可争取省交通厅立项,为我区“十一五”期间交通建设储备了充足的项目。

二是深挖潜力,各级向内“抠”资金。区委、区政府把交通建设作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政府工程来抓,千方百计加大对交通的投入,加快路网建设步伐。区财政在十分吃紧的状态仍勒紧裤带挤出资金用于公路建养。同时通过采取将乡村公路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实行工程捆绑,同步规划,资金集中使用,一同建设,一步到位。各乡镇政府也积极投资,上半年全区各乡镇投入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累计达130万元,其中贺胜桥镇政府一次性投入28万元建设贺滨公路。

三是广泛动员,引导社会“捐”资金。充分利用海外关系和**籍在外任职的领导、在外经商的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请求他们支持,为家乡公路建设捐资,同时发动全区干部职工勇跃捐款。桂花镇花园村在外经商人员何文中一次性捐款21万元资助家乡修路。大幕乡下岭村四组居民周有森是原市肉联厂一位退休职工,听说自己家门口的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要改建成油路,主动捐出了自己的退休金15586元。今年,全区企业老板和知名人士捐款达350万元,沿线群众和在外打工村民捐款达650万元,区直有关单位驻点乡镇对口扶贫助资40万元。

4、强化管理,建养结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长效工程”管理。保证公路路网建设的质量,发挥其效益,是公路路网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

一是推行“五制”管理。严格推行“五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廉政建设制。对全区公路建设超过30万元的项目均实行招投标,杜绝暗箱操作,坚决制止在公路建设中出现腐败工程。同时明确项目法人,严格合同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公路建设进行监理,确保公路建设质量,并且对每个工程项目预留10的工程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如验收不合格的,待返工修复合格后拨付。

二是强化质量督查。我们把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质量意识和管理理念引进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积极推行规范化、机械化施工。建立区路网办抽查、公路段巡查、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跟踪检查、村民义务督查五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同时我们引入了新闻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机制,让质量保证体系贯穿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全过程。为进一步搞好工程监测验收,区交通局还投入40多万元购买了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了工程验收检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由于有严格的监督体系,我区目前已完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合格率达98,优良率达85以上。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示范等形式,组织各乡镇相关人员、村干部、质量监督员以及施工单位技术员100余人进行了技术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提高了参建人员的工程建设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

四是严格资金监管。我区在路网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央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中央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只能用于县乡公路的路面和防护排水工程,路基工程所属乡镇投资投劳,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公路建设资金实行按项目设立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由区路网办审批,按工程进度拨付。

五是加强养护管理。我们将已完成的通村油(水泥)路交由区公路段养护,每年按1000元/公里的标准从区财政中拨付专项养护资金。同时参照国、省道管养模式,鼓励乡镇设立农村非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专班,落实养护人员和专项资金,彻底改变了过去农村公路只注重投入,不注重养护而大大缩短其使用寿命、影响其发挥效益的局面。

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

阿勒泰地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过去公路建设中欠帐较多,基础薄弱,公路发展相对缓慢。到2002年底,我区公路通车里程2985.5公里(不含兵团及林区道路),其中农村公路通车里程1212.85公里,全地区53个乡镇有2个不通油路,560个行政村有248个不通公路,不通公路行政村的比例高达44.28%。由于阿勒泰地区是典型的公路经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公路发展滞后成为制约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自2002年开始,交通厅做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为阿勒泰地区的农村公路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2003年,阿勒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268万元,建设里程81.397公里,分布在地区境内四县一市11个乡,工程当年基本完工,解决了8.59万农牧民的出行问题。2004年,阿勒泰地区农村公路总投资11651.6万元,建设里程723.12公里,其中重点农村公路配套工程总投资5611.6万元,建设里程119.12公里,分为六个合同段(即哈巴河—阿舍勒铜矿第一、二合同段,青河县—阿热勒乡乔夏第三合同段,富蕴县—吐尔洪乡第四合同段,哈巴河—克孜喀英第五合同段,福海县解特阿热勒乡—省道318线第六合同段),根据设计评审和资金到位情况,地区交通局分别于4月8日和6月14日分两期组织进行招投标,以上工程除哈巴河—克孜喀英为跨年度工程,其余项目要求今年必须完工,目前已完成计划投资的95%。通达工程449公里,已完成计划投资的100%;通油工程155公里,已完成计划投资的100%。

2004年阿勒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超过了前20年农村公路投资的总和,公路建设覆盖全地区六县一市31个乡、121个行政村,沿线6万人口受益,这在阿勒泰地区公路建设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今年农村公路完工后,地区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将增加到1661.85公里,全地区53个乡镇有43个行政村通油路,380个行政村通公路,不通公路行政村的比例降至32.2%。

二、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今年阿勒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量和投资额巨大,特别是第一年组织实施“通达”、“通油”工程,战线遍布全地区六县一市,施工组织难度大,建设管理任务艰巨。为落实自治区提出的“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确保完成”的公路建设要求和公路局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地区交通局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地区交通局成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总揽全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根据项目分布情况,下设招投标办公室和两个项目执行办公室。局长对公路建设全盘负责,三位副局长分别对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乡村“通达”、“通油”工程项目及工程廉政建设情况具体负责。制定了通达通油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行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乡村“通达”、“通油”项目,以地区交通局执行办与各县市政府分工负责的形式进行协调管理。即由两个项目执行办分东西片区,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各县市政府具体负责乡村“通达”、“通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县市都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对全县公路建设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下达给各乡镇。各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亲自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带头冲锋陷阵,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在东部地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域观念逐步淡化,金融竞争开始延伸至广阔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加入wto后,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遭遇到外资银行的强势竞争,其在增强竞争力、巩固大中城市市场份额的同时,开始转变经营战略,重新瞄准县域市场的优质项目,陆续回到农村地区拓展市场,与农村信用社争夺优质客户群。这一变化,对处于弱势竞争群体的农村信用社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做出新的战略选择,巩固和拓展优质客户群,就十分紧迫地摆在农村信用社各级经营管理者的面前。笔者以为,改变传统的经营观念,导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先进的市场营销理念,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并实施严密的信贷营销战略,是东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应对入世后农村地区新一轮金融竞争的必然选择。

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规模逐年增长,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得到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十二五”以来,公路建设投入达18.41亿元。先后完成了省道梅武线、大金至石佛寺段一级公路、黄标线、蕲龙线、横岗山旅游公路、石大线、松梅线等18条(段)路面新建、改建、大修工程。我市“三纵(梅武、横马、龙莲)四横(横岗山旅游路、黄标线、松马线、沿江一级路)”两高速交通大格局已形成。“十二五”以来新建通村公路518公里,改造农村危桥68座,在农村公路“村村通”的基础上,85%村实现了“垸垸通”。

截止20xx年底,我市公路总里程达2095.43公里,公路密度网168.2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1.155公里,省道119.598公里,县道189.626公里,乡道515.23公里,村道1239.821公里。

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0.24亿元,其中重点公路建设6.2亿元,普通公路建设2.62亿元,农村公路项目1.06亿元,站场建设0.36亿元。截止目前完成投入5.5亿元,占年初目标任务的53.71%。其中重点公路建设2.8亿元,普通公路建设1.5亿元,农村公路项目0.9亿元,站场建设0.3亿元。沿江一级公路、石佛寺火车站—官桥段正在加紧实施中。梅川—四望、大法寺—席盘石、张胜—刘寿等60余公里的大修工程,也正在启动中。

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我市交通建设存在推进速度慢,项目无法启动,除了客观上因素外,也与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有关。我局公路建设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主要面临的困难是资金异常紧张。目前我局公路建设面临上无计划,地方配套不到位,旧账未还,又添新账的严重局面,欠债达2亿元(除一级公路外),沉重的债务严重影响了今年计划项目的开工,以至市委、市政府不满意,群众意见大。

沿江一级公路:沿江一级公路是“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十二五”项目必须完成,完成情况与明年农村公路挂钩,与“十三五”计划挂钩。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沿江一级公路(武穴段)一期工程年前必须全面完成除安保工程、标志标牌、绿化工程以外的路面、路基和桥涵等主体工程。目前该工程一期正在施工中,二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该工程推进速度不快的主要原因:一是一期资金缺口大。一期工程需征地1016.8005亩,征地费是3914.68万元,地面附着物补偿(树木苗圃、坟墓、鱼塘等)574万元,自来水管道改迁950万元,黄冈电力管线迁移240万,亚东、华新水泥公司皮带长廊迁移120万,村级产权电力线路和自来水管道改迁500万,房屋拆迁费4362.22万元,拆迁安置点用地及“三通一平”961.8万元,合计1.162亿元。由于土地征收政策变化、房屋拆迁定额标准提高,所以中交三航局所带前期费用6636万元不够用,资金缺口4984万元。目前已从财政借款万元,维持前期拆迁等工作。二是协调难度大。一期工程沿线征地、拆迁等工作正在处于收尾阶段,现在协调难度较大的是涉及到各村村级低压电力管线和自来水管道的迁建。三是二期施工单位未确定。二期工程与中交三航局谈判无结果,导致施工单位迟迟未确定,影响了二期进度,目前已进入公开招投标程序,计划9月份实现开工。四是二期前期费用缺口大。二期工程涉及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根据评估报告需3000万元(征地1850万、房屋拆迁750万、地面附着物180万、其他200万),市政府同意借款2000万,还缺口1000万元。

普通公路:由于近年来我市启动的公路建设都是在上级补助资金不足和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情况下实施的,如横岗山红色旅游路,全长23.34公里,按每公里617万元标准,总投资14401万元(23.34公里*617万元/公里),其中部省补助资金为路线每公里100万元,桥梁补助162万元,合计2492万元(23.34公里*100万元/公里+16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应为11909万元。又如郑席线,全长21.6公里,按每公里220万元标准,建设资金为4752万元(21.6公里*220万元/公里),上级补助资金为每公里30万元,合计648万元(21.6公里*30万元/公里),地方配套资金应为4104万元,但我市政府无配套资金。

20xx年至20xx年,我局先后完成了刘马线(刘元至马口段)、松马线(石佛寺至大法寺段)、松梅线(梅川至松山咀段)、梅武线(梅川至大金段)、黄标线(吴文至周国段)、莲龙线(双城中心至农场段)、郑席线(凤凰路口至八峰村段)、蕲龙线(祥云厂至治超站段)、松马线(余川至花桥段)、梅武线胡罗玉段,合计122.99公里路面大修工程。其中,莲龙线(双城中心至农场段)、蕲龙线(祥云厂至治超站段)、梅武线胡罗玉段是在上级无计划的情况下实施的,加上其他大修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20xx—20xx年我市已建成的公路负债达8143万元。由于公路建设欠债多,水泥、砂、碎石无法供应,导致已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郑席线(八峰村至韦庄段)、横马线(梅川至四望段)、梅武线(火车站至官桥段)大修工程迟迟不能动工,这三个大修工程资金缺口分别为20xx万元、2212万元、4062万元,合计8828万元,加上已建成公路欠债8143万元,公路局路桥公司总资金缺口达1.64亿元。

农村公路:按照农村公路养护县道每公里补助7000元,乡道每公里补助3500元,村道每公里补助1000元补助政策,我市农村公路需养护资金611.4万元。目前,国家财政每年实际拨付166万元,地方政府拨付配套资金100万元。这些资金仅仅够能满足日常保洁,无法维持正常养护,更谈不上大中修养护。

三、存在的问题。

1、部省补助标准偏低,导致公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根据鄂财建发[20xx]84号文件精神,目前的补助标准是:一级公路补助4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补助是实行2、5、8政策(路基20万元/公里、沥青路面50万元/公里、水泥路面80万元/公里);县乡公路30万元/公里;通村公路10万元/公里;农村公路桥梁1.5万元/延米。这些标准是《湖北省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的普通公路建设定额补助标准。由于近年来物价上涨的影响,公路建设所需材料价格的大幅提高,公路建设实际投资远远高于上级补助资金。一般的一级公路造价1500-20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造价240-350万元/公里、县乡公路造价约200万元/公里、村级公路30-50万元/公里。而上级安排的补助资金还不到工程成本的30%,其余的70%要求地方政府自筹,而我市财力有限,每年安排了3000-5000万元的公路建设资金,与上级安排我市公路建设计划所需的配套资金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

2、公路养护资金偏低,导致公路养护不到位。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公路日常养护标准:国道15000元/公里年、省道9000元/公里年、县道7000元/公里年、乡道35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但是上级安排的养护资金都是下达的定额计划,每年上级安排非列养公路养护资金166万元,同时地方配套非列养资金100万元,而实际我市非列养县道41.5公里、非列养乡道520.97公里、村道1219.83公里,如果根据实际里程及上级标准应需养护资金666.75万元,其中政府配套100万元,每年农村公路养护缺口566.75万元。由于受资金限制,导致了部分公路失养严重,造成新的“行路难”。

3、通村公路补助低,导致村级债务重。通村公路从开始时是5万元/公里,是7万元/公里,到现在一直是10万元/公里。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来解决,以至镇村因公路建设背上沉重的“村级债务”。

四、建议:

1、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希望市委、市政府再借沿江一级公路建设资金3000万元(一期2000万,二期1000万)。另帮助解决交通流动资金3000万元,便于今年普通公路项目启动建设。

2、加大对农村公路支持力度。建议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解决我市20xx—20xx年农村公路工程改造建设资金2000万。同时建议市财政每年增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66.7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机制。

3、加大对交投公司的支持力度。恳请市委、市政府参照刊江村镇投资公司模式,批准设立土地储备交通分中心,解决收储程序复杂难题。支持交投公司自主收储公路两侧土地和交通系统内部范围内闲置土地,所得收益用于交通建设,切实发挥交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

4、协调解决公路养护应急中心用地指标。根据省公路局﹝20xx﹞28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公路部门在20xx年底完成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建设任务,总建设用地不小于70亩,我市公路局目前还未拿到用地指标,恳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x月x日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要求,落实项目,抓紧建设,目前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来势较好。

1.国道106茶炎段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下拨征拆安置资金2000多万元,妥善安置了拆迁户,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保证了施工环境稳定,工程按期推进,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40%,完成路基16公里、铺油15公里,预计xx月份可完工。

2.和高公路和衡茶吉火车站连接线前期工作有条不紊。xx和吕至攸县高和公路76公里项目的工可报告、评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现场勘测、设计,正与国土部门协调办理土地预审工作。3月份,县长主持召开了衡茶吉火车站连接线项目建设协调会,全县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土地预审、报批工作,x月份上报省厅。

1.危桥改造工程:x月底可完成9座危桥改造计划项目的'设计、评审工作,x月份开展价格评审,x月份招投标,x月份开工建设,xx月份可完工。

2.重点县乡道路改建工程、连通工程和通畅工程计划项目:正在开展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可全面开工建设,年内可完工。

二、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计划和资金问题。一是今年的项目计划到目前还没有全部确定。如:通畅工程目标任务27公里,目前只下达了项目计划15公里;连通工程目标任务65公里,目前只下达项目计划23公里。二是项目资金还没有下拨,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二)农村公路建设面临新的压力。今年的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连通工程、通畅工程建设标准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求路面宽度全面提升,我们面临着征地拆迁矛盾多、任务重、压力大。

(三)扶贫项目与群众期望有差距。xx作为扶贫片区县,群众对扶贫项目期望值很高,但目前只下了20多公里的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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